“岛主梦”的法制建构、困境与应对——评《海南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英文)
发布时间:2021-02-28 14:22
根据我国海岛法律制度,海岛可分为有居民海岛和无居民海岛。要成为圆"岛主梦",其对象只能是无居民海岛。为推动我国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先后制定了《海岛保护法》、《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等法律规定,而作为我国唯一的热带省份——海南拥有很多无居民海岛,其中众多潜在岛主倾慕之地。为推动无居民海岛开发,海南省颁布了《海南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本文详细介绍了本办法的主要内容,并指出其在不动产公示制度、施工许可及验收制度、法前用岛及核查制度具有创新性。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会面临管制均衡下的供给规制、多规合一下的空间规划、海域海岛法规的协调性等挑战。最后,本文提出应加强总规划的细化与衔接;创新用岛相关制度和程序;以国际化标准实施保护性开发来推动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
【文章来源】:Marine Science Bulletin. 2020,22(01)
【文章页数】:17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应对海岛淡水缺乏新思路——风力制水机[J]. 邓云成. 海洋经济. 2015(01)
本文编号:3055982
【文章来源】:Marine Science Bulletin. 2020,22(01)
【文章页数】:17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应对海岛淡水缺乏新思路——风力制水机[J]. 邓云成. 海洋经济. 2015(01)
本文编号:3055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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