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大修”:放与管“两手抓”
发布时间:2021-03-13 23:08
此次森林法的修改,坚持生态优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坚持保护优先,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发展;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与政府必要的宏观调控相结合,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坚持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保护好各类林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中国人大. 2019,(13)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制约因素亟待修法解决
加强森林权属保护, 新增“森林权属”章
森林分类经营, 差异化管理
林木采伐“权限”收放结合
林地保护设定“总量控制”制度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新《森林法》修订背景及亮点解读[J]. 赵海兰. 法制与社会. 2020(31)
本文编号:3081065
【文章来源】:中国人大. 2019,(13)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制约因素亟待修法解决
加强森林权属保护, 新增“森林权属”章
森林分类经营, 差异化管理
林木采伐“权限”收放结合
林地保护设定“总量控制”制度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新《森林法》修订背景及亮点解读[J]. 赵海兰. 法制与社会. 2020(31)
本文编号:308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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