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探究
发布时间:2017-09-12 01:32
本文关键词:我国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探究
【摘要】: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环境保护受到了各国的关注,环境信息公开作为继指令性控制手段和经济手段之后出现的一种新型环境管理手段,不仅对政府环境管理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规范企业的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另外环境信息公开也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有效保证。世界各国相继颁布环境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以促进环境保护。 2007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出台,使我国环境信息公开立法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实施四年以来取得了很多可喜的成绩,但在实践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暴露了我国环境信息公开立法的一些不足。 本文试图在对环境信息公开相关概念、理论以及我国环境信息公开立法的概况进行论述的基础上,借助对国外相关制度的介绍与分析,并通过对环境信息公开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找出我国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并对这些缺陷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首先,本文在阅读大量文献的基础上,对环境信息公开的相关概念进行了辨析,对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阐述,并通过对我国现存法律中关于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条款进行搜集和梳理,对我国环境信息公开立法概况进行全面的阐述。 其次,为了更好的了解世界各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现状以便于下文在提出完善建议中借鉴和学习,本文通过搜集和分析大量外文资料,对国外几个重要国家的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进行了论述,主要有美国、欧盟和印度尼西亚。 再次,本文通过对权威机构的调查报告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所反映出的,我国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了论述。 最后,本文对上文中提出的我国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了完善我国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一些建议,主要有:提高立法层级,选择专门立法模式;拓宽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明确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细化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公开方式;设专章规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公开;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监督和制裁力度;明确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并完善其救济机制。 本文是写在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生效实施四年后,是对已有法律中仍存在的不足进行的论述和分析,写作中借助了很多国外的相关资料以及一些专门机构的调研成果,对相关问题做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希望能对研究相关问题的其学者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同时希望能有更多的人能参与研究与此相关的问题,为我国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做出更大的努力。
【关键词】:环境保护 环境信息 公开 法律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922.68
【目录】:
- 摘要2-4
- Abstract4-9
- 第一章 环境信息公开基本理论9-22
- 第一节 环境信息公开相关概念辨析9-13
- 一、信息的含义9-10
- 二、环境信息的含义10-11
- 三、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学界定11-13
- 第二节 环境信息公开的理论基础13-19
- 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理论基础13-16
- 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理论基础16-18
- 三、公众环境知情权18-19
- 第三节 我国环境信息公开立法概况19-22
- 一、非专门性法律中的环境信息公开的规定19-21
- 二、环境信息公开专门立法21-22
- 第二章 国外环境信息公开立法及实践22-35
- 第一节 美国环境信息公开立法和实践24-27
- 一、美国环境信息公开相关立法24-26
- 二、美国有毒物质排放清单及其实践情况26-27
- 第二节 欧盟环境信息公开立法27-32
- 一、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欧盟成员国内立法28-29
- 二、欧盟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指令和公约29-32
- 第三节 印度尼西亚环境信息公开立法和实践32-35
- 一、印度尼西亚环境信息公开相关立法32
- 二、印度尼西亚工业污染控制评价和评级计划32-35
- 第三章 我国环境信息公开立法缺陷35-43
- 第一节 我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立法缺陷36-39
- 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不够全面36-37
- 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过于笼统37-38
- 三、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公开方式有待细化38-39
- 第二节 我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立法缺陷39-41
- 一、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和信息范围过窄39-40
- 二、缺乏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公开规定40
- 三、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裁40-41
- 第三节 我国公众环境知情权立法缺陷41-43
- 一、公众环境信息知情权尚未在立法中得以明确41-42
- 二、公众环境信息知情权缺乏有效的救济机制42-43
- 第四章 我国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完善43-50
- 第一节 完善我国环境信息公开立法层级和立法模式43-44
- 一、我国环境信息公开立法层级的完善43
- 二、我国环境信息公开立法模式的选择43-44
- 第二节 我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完善44-46
- 一、拓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44-45
- 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环境信息范围45
- 三、细化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公开方式45-46
- 第三节 我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完善46-48
- 一、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和信息范围46-47
- 二、设专章规定企业突发性环境事件的信息公开47-48
- 三、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监督和制裁力度48
- 第四节 我国公众环境信息知情权法律制度的完善48-50
- 一、明确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48-49
- 二、完善公众环境信息知情权的救济机制49-50
- 参考文献50-53
- 附录53-55
- 致谢55-56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7条
1 马燕,焦跃辉;论环境知情权[J];当代法学;2003年09期
2 王秀兰;李闯农;;中外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比较[J];法制与社会;2008年30期
3 王灿发;崔峗;;论环境信息公开范围的例外情况规定[J];环境保护;2008年17期
4 夏陶昭;印尼的环境保护管理及其主要行动计划[J];全球科技经济w,
本文编号:83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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