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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共同财产权

发布时间:2017-10-12 22:17

  本文关键词:论夫妻共同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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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夫妻共同财产权为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夫妻依法对共同财产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保障共同财产利益。夫妻共同财产权的客体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与民法意义的财产外延一致,应为“民法中归属意义的所有权”可归属支配的对象。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物权、知识产权、债权及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权是为保障婚姻家庭财产利益而赋予夫妻能为的法律权利。夫妻都可以作为生活团体的代表人,对外可以代表家庭为财产法律行为。夫妻以婚姻共同利益为目的行使共同财产权,法律优先保障婚姻家庭成员的生存,夫妻享有保障性和制衡性的权利。夫妻为共同财产法律行为是以夫妻共同意思为基础的。夫妻共同意思由夫妻共同作出或者由夫或妻一人作出意思表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律将夫或妻个人作出的表示意思视为夫妻共同体的意思表示。 为实现夫妻共同财产的流通、增值,婚姻法与物权法、债法等法律应协调一致,婚姻家庭微观经济秩序与社会经济运行轨迹合拍同步,共同保障夫妻共同财产权。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是对夫妻之间财产权的行使法律地位和生活团体代表权的规定。“处理”不应是具体的权利,更不能解释为所有权最高形式的处分权能。“处理权”应理解为处理财产的总体性权利,“处理”是总体概括规定。“处理权”应包括“谁处理”和“处理什么”及“怎样处理”等构成要素。 夫妻共同财产权具有多样性,由物权法、债法、知识产权法等赋予。夫妻依据法律赋予的种类和内容行使财产权;同时,夫妻负有管理共同财产的义务和责任。 夫妻对共同物依据《物权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积极和消极权利。夫妻独立享有的物权是全面的、完整的,不是一部分、一项权利。物权的行使应满足共同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和更好生活,以婚姻共同生活为目的。法律应保护交易秩序、促进交易流通,同时衡平保障夫妻共同财产权。物权法公示制度对夫妻财产的适用应与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的规则一致。除法律特别规定外,在财产交易中,第三人知晓对方存有婚姻关系的,应当推定对方交易的财产为婚姻共同财产;第三人不知晓对方存有婚姻关系的,法律推定对方交易的财产为个人财产。第三人是否知晓对方存有婚姻关系,应根据交易时的综合情形来认定。参与财产交易的夫妻方负有举证责任,证明交易财产为个人财产或婚姻共同财产;夫妻对交易财产公示存有过错的,应承担不利责任。 夫妻依据债法享有请求和处分等权利。关系婚姻共同体的重大利益的债权免除、让与,夫妻应一致同意;擅自处分的,另一方有撤销等权利。债主体的夫或妻不行使或不当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配偶另一方为保障婚姻生活可以介入。 为满足生活需要、配偶一方可以代表家庭缔结合同,合同效力约束夫妻双方。家事代表人负有通常注意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损害配偶另一方的利益。日常家事代表事务仅限于日常生活事务,不得扩及经营性事务和一方人身专属性事务。
【关键词】:夫妻共同财产权 特殊形式 法律调适
【学位授予单位】:云南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923.9
【目录】:
  • 摘要6-8
  • Abstract8-11
  • 引言11-12
  • 一、本文研究的社会背景与目的和意义11
  • 二、本课题的理论和法律现状11
  • 三、结构安排11-12
  • 第一章 夫妻共同财产权概述12-19
  • 第一节 夫妻共同财产权的基本内涵12-16
  • 一、夫妻共同财产权的概念12
  • 二、夫妻共同财产权的客体12-14
  • 三、夫妻共同财产权的内容14-16
  • 第二节 夫妻共同财产权的基本特点16-19
  • 一、夫妻共同财产权以保障婚姻物质生活为目的16-17
  • 二、夫妻共同财产权的存在形式具有多样性17
  • 三、夫或妻行使共同财产权的意思表示视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17-19
  • 第二章 夫妻共同财产权的形式19-32
  • 第一节 夫妻共同物权19-26
  • 一、夫妻共同物权19-23
  • 二、夫妻占有财产的归属23-26
  • 第二节 夫妻共同债权26-29
  • 一、夫妻共同债权26-27
  • 二、夫妻共同债权的行使27-29
  • 第三节 夫妻日常共同债务代表权29-32
  • 一、日常共同债务代表权29-30
  • 二、日常共同债务代表权的适用范围30-31
  • 三、日常共同债务代表权的行使31-32
  • 第三章 夫妻共同财产权的法律保障32-53
  • 第一节 国外对夫妻共同财产权的法律保障32-48
  • 一、外国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权的规定32-38
  • 二、国外对夫妻共同财产权法律保障的启示38-48
  • 第二节 我国夫妻共同财产权法律保障48-53
  • 一、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权的规定48-49
  • 二、我国夫妻共同财产权法律保障的完善49-53
  • 结语53-55
  • 参考文献55-57
  • 致谢57-58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及获奖情况58

【引证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张雪桃;论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相关利益的平衡与保护[D];大连海事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10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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