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婚姻法》的推行与基层干部动员和教育——以西南地区为中心的考察
发布时间:2017-10-27 20:22
本文关键词:新中国成立初期《婚姻法》的推行与基层干部动员和教育——以西南地区为中心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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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中国成立初期,《婚姻法》在西南地区推行之初遇到了相当的困难和阻力,基层干部在宣传贯彻《婚姻法》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错误的思想和行为。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政府对基层干部进行了动员和教育,西南地区逐步确立了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从而促进了社会风气的转变。西南地区推行《婚姻法》工作从整体上说是成功的,提高了干部的觉悟和政策水平,为西南地区民主改革和各项建设事业的开展创造了前提。
【作者单位】: 凯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键词】: 新中国成立初期 《婚姻法》 基层干部 西南地区
【基金】: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建国初期西南民族地区土地制度变革与乡村社会重构研究(1949~1957)》(15YJA770003)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923.9
【正文快照】: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的颁布施行是党和政府解除广大妇女遭受封建婚姻制度压迫的重大社会改革,是国家以政治力量改造民间传统的最深入最广泛的尝试。[1]《婚姻法》的推行要逐渐清除人们头脑中遗留下来的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意识,不能采,
本文编号:110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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