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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实施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

发布时间:2016-12-22 14:11

  本文关键词:《婚姻法》实施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学术前沿

{ I} J占缸金 2 0 1 3 1 0 (下)

《婚姻法》实施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 戴秀漪 摘要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范畴,与旧婚姻法相比内容更为广泛,旨在维护夫妻双方及债务人三方权益。 夫妻共同债务囊括了生活性债务及经营性债务,我国为实现夫妻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对我国《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相 关内容进行了多次变更,本文主要探讨《婚姻法》实施中夫妻债务认定范畴与处理。 关键词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处理 作者简介:戴秀漪,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法律系。

中图分类号: D 9 2 3 . 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1 0 - 2 4 4 . 0 2

就目前我国《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相关规定而言,还存在一应囊括夫妻共同债务,如此夫妻财产制度方可做到理论与内容的定的弊端,因此不可避免的实际生活离婚诉讼中也存在诸多问 和谐统一,若缺乏夫妻共同债务等相关制度,那么《婚姻法》制度题,面对这一形势进行改革刻不容缓。近年来我国《婚姻法》已经可以说不够健全。就我国目前《婚姻法》来看,其对夫妻共同债务

多次整修,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范畴做出了明确规定。 我国《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概念及特征分析 一

范畴规定还不够细致,是我国《婚姻法》立法的弊端之~。 我国《婚姻法》第4 l条明确规定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双

方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理应夫妻共同偿还,但此规定并未对夫妻共具有一定的不完整性。 夫妻共同债务指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某~同债务范畴做出具体规定,方由于共同生活所需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我国《婚姻法》 《婚姻法解释二》第2 4条明确规定债权人在夫妻双方关系存 (一)夫妻共同债务概念对夫妻共同债务明确规定,基于该情况产生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续期间某一方以个人名义所产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归结于夫妻承担,一般情况而言,可将夫妻共同债务分为两种债务类型,分别共同债务范畴。从某种意义上看,该条规定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利为生活性债务与经营性债务。生活性债务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益,一定程度上维护财产交易安全,对于实际生活中以假离婚名双方因维持基本生活需要所欠债务,其中包含诸多内容,如赡养义逃避债务的状况有一定帮助,但其对于假离婚这一现象并没有 老人、抚养儿女、建房、医疗、添置家具等多种债务状况:经营性债提出相关规定,这一漏洞易诱发夫妻双方某一方与双方之外第三

务是指夫妻关系正常持续期间,夫妻双方中某一方为了双方共同人蓄谋串通伪造债务,其目的是为了在离婚诉讼之时获得更多财 生活而从事经营性活动产生的债务。 产分配。 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范围存在一定局限性,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特征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为了共同生活需要所产生债务,其其认定范围不够明确,致使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某一方利益会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而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则需要双方共同管受到损害,违背了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相统一及司法公平公正原理、使用及处分。就夫妻共同债务基本性质而言,其在《婚姻法》 则, 规定中有以下显著特征: 1 .债务性质特征。夫妻财产关系均属共有,若夫妻双方婚姻欠下债务要双方共同承担,由《婚姻法》性质可得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一种连带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清偿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有

(二)我国《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类型第一,婚前个人债务转换。婚前夫妻双方某一方因购置财产 一

关系存续期闯没有特别约定,其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共同生活所需所负债务,婚后需经对方同意方可转换为夫妻双方共同债务,若方愿意共同偿还,即可按照夫妻同债务来处理。 第二,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

将债务全部给付的权利,但后期则需另一方将其应该偿还份额交妻双方某一方为共同生活所需从事经营活动且经营活动所产生财产由双方共同分享,基于此种情况所负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付给对方。 2 .时间持续期间特征。夫妻同债务对夫妻双方关系有明还。

确要求,必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方可共同偿还债务。存续期间 中一方死亡止。

第三,某一方接受对方财产分配。夫妻婚姻关系持续期间,

则属夫妻共同财产,互为

连带的指双方自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双方离婚生效之日或者夫妻双方其夫妻双方若接受对方财产分配,

共同债务也需双方共同清偿。其中因赡养老人、照顾子女等原因 三、我国《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责任性质研究

3 .共同承担对外责任特征。对外责任并非指夫妻双方,,是指所负债务均属夫妻共同债务范围。

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其属于外部责任就债权人而言,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可将共同债务全部给付。由此看出我国《婚姻

夫妻双方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由夫妻共同

亦可由夫妻某一方将债务全部付清,但后期则需另一方将法》规定具有人性化特点,该规定考虑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短时间清偿,内无法支付规定数额,且在一定意义上避免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所应偿还部分债务支付给对方,该《婚姻法》规定本着公平公正是务之时某一方找理由逃避偿还债务责任等不良行为。 二、我国《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为了保证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权益。若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不足以支付共同债务,那么其余债务则需双方用个人财产来进行债务清偿,《婚姻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共同财产偿还能力不足可免责,当 (一)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范围 夫妻债务分属夫妻共有财产范畴,从法理角度分析,共有财然共同债务仍需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不属某一方责任,但也并意产可分为消极财产与积极财产,积极财产指夫妻共有财产,消极味着要夫妻双方等额偿还,其偿还金额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财产指夫妻共同债务。夫妻财产关系包原有财产权利的同时,还外部民事法律责任需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由债务所引发的连 (下转第 2 4 8页 ) 2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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