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婚姻法论文 >

“夫妻财产增加额均衡”制度研究:以德国为例

发布时间:2019-09-03 16:13
【摘要】:德国现行的法定财产制始于1958年,在50多年的司法实践中,这种法定的财产增加额共同制一直为德国公众广泛认可和接受。但随着德国社会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原有的各项规定或不足以应对或有失公允。为此,德国立法者于2009年进行了立法改革,针对夫妻财产共同制下"财产增加额均衡"的调整对象和计算方法等进行了修改;此外,德国各州法院也通过限制夫妻财产合同的有效性,强化了"财产增加额均衡"的适用范围。在德国立法者与司法者完善"财产增加额均衡"的过程中所体现的立法精神和价值取向无疑也给我国《婚姻法》的立法改革提供了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作者单位】: 德国格赖夫斯瓦尔德大学;
【分类号】:D923.9;D951.6


本文编号:253145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yflw/253145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d612e***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