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婚姻法论文 >

夫妻忠诚协议效力研究

发布时间:2020-08-13 08:41
【摘要】:随着近些年持续走高的离婚率,除了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外,其背后的婚外情、通奸、同居、重婚等危害婚姻基石的“隐形杀手”也引起社会的不安和谴责。夫妻忠实乃是婚姻的应有之义,也是婚姻稳定的基础,因此基于夫妻忠诚和婚姻稳定的考虑,一些婚姻当事人之间在平等协商、意思自治的基础上签订了“夫妻忠实”为核心义务的夫妻忠诚协议,试图通过这一纸“契约”来保护他们之间的婚姻以及惩罚婚姻不忠实方,一旦发生协议中不忠实行为就会产生相应责任,倘若一方当事人不愿履行责任和承担后果时,则会发生纠纷而诉诸法院,进而就会引发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判定问题。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这样的原则性、概括性、倡导性的规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这就将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排除在法庭之外,对那些婚外情、通奸等违背忠实义务而又没有达到《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则是束手无策,致使现实生活中基于违反夫妻忠实义务而遭受损害的一方难以获得通畅、有效的法律救济,甚至引发司法救济的困惑、矛盾、尴尬。 为确保婚姻权益不受到侵犯,婚姻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夫妻忠诚协议,试图弥补立法和司法上的救济不足,这种救济方式主体合法、意思表示真实、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也不违反公序良俗,其效力的判定则只须关注夫妻忠诚协议的具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夫妻忠诚协议就其内容而言可分为涉及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和兼有人身与财产关系三大类,对夫妻忠诚协议效力的判定上,则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加以判定。由于夫妻忠诚协议的特殊性,对其形式也有特别的要求,便于实务中的可操作性。夫妻忠诚协议有待于通过进一步完善我国婚姻法及其解释来保障其在现实生活中的效用,以更好的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婚姻稳定、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学位授予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3.9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田岚,何俊萍;论离婚有过错方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析因配偶一方婚外恋导致离婚的现状及其民事责任[J];东南学术;2001年02期

2 刘治斌;论法律原则的可诉性[J];法商研究;2003年04期

3 杨大文;新婚姻家庭法的立法模式和体系结构[J];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9年04期

4 隋彭生;;夫妻忠诚协议分析——以法律关系为重心[J];法学杂志;2011年02期

5 张弛;;夫妻间“忠诚协议”问题探讨[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0年03期

6 刘涛;;对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思考[J];法制与社会;2007年09期

7 李霞;;浅析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J];法制与社会;2009年22期

8 周何停;;夫妻忠诚协议有效吗?[J];公民导刊;2008年02期

9 赵敏;;“忠诚协议”效力问题的法律分析——以现行法为视角[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03期

10 杨大文;辛焕平;;试论违反婚姻法行为的法律责任[J];法律学习与研究;1988年01期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5条

1 翟虎;论婚姻忠诚协议[D];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

2 陈衍光;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问题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1年

3 任卫宁;论夫妻“忠诚协议”[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1年

4 汤渊儒;夫妻忠实协议之法律研究[D];厦门大学;2007年

5 牟玉霞;“夫妻忠诚协议”引发的法律思考[D];西南政法大学;2008年



本文编号:2791774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yflw/2791774.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b8c20***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