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涉外离婚管辖权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4-15 06:15
本文关键词:中国涉外离婚管辖权制度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 涉外离婚管辖权作为一国审理涉外离婚案件的依据,在涉外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当今社会,涉外离婚管辖权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也牵涉到国家利益以及正常的国际交往,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由此,管辖权的冲突也日益凸显。因此,深入研究涉外离婚管辖权制度是必要的。本文以罗自评诉黄晓东涉外离婚案为主线,重点探讨了涉外离婚管辖权冲突,提出了通过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以完善我国的涉外离婚管辖制度的措施,并结合调解、外国离婚判决承认制度,以探寻解决涉外离婚管辖权冲突的方法。 第一章分析了我国涉外离婚管辖权制度。首先介绍涉外离婚管辖权的概念、意义和确定标准,紧接着分析了我国的涉外离婚管辖权制度——以属地管辖为主,兼采属人管辖;以原告就被告为一般原则,以被告就原告为例外原则。在此基础上,指出我国现有的涉外离婚管辖权规定之不足以及完善建议。 第二章以涉外离婚中的平行诉讼为核心探讨涉外离婚管辖权冲突。首先简要分析了平行诉讼。其次,概括了我国涉外离婚管辖权立法的现状以及不足。最后,提出解决管辖权冲突的建议,主要介绍了外国限制涉外离婚平行诉讼的立法和实践,并提出加快缔结有关涉外离婚管辖权的国际条约的步伐,从根本上消除涉外离婚管辖权冲突。 第三章分析了协调与调解在涉外离婚诉讼中的运用。本章主要是结合罗自评诉黄晓东涉外离婚案件,试图从加强中澳两国之间的协调和当事人之间的调解的视角,探求缓解两国的管辖权冲突和实体法冲突的方法,以实现个案的公平正义。 第四章主要介绍了我国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制度。承认外国离婚判决作为国际司法协助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也有助于维护正常的国际交往。我国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一方面持较宽容的态度,另一方面仍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设定了严格的审查条件。
【关键词】:涉外离婚管辖权 管辖权冲突 国际合作与协调 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923.9
【目录】:
- 内容摘要6-7
- Abstract7-10
- 引言10-11
- 第一章 中国涉外离婚管辖权概述11-17
- (一) 涉外离婚管辖权11-13
- 1.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11-12
- 2. 涉外离婚管辖权的确定标准12-13
- (二) 中国涉外离婚管辖权13-16
- 1. 中国涉外离婚管辖权现状13-14
- 2. 中国涉外离婚管辖权的完善14-16
- (三) 案例分析16-17
- 第二章 中国涉外离婚管辖权冲突17-22
- (一) 涉外离婚管辖权冲突17-18
- (二) 中国涉外离婚平行诉讼18-21
- 1. 中国涉外离婚平行诉讼的立法18-19
- 2. 中国涉外离婚平行诉讼的解决19-21
- (三) 案例分析21-22
- 第三章 涉外离婚个案中的协商和调解22-26
- (一) 中澳国家间的协调22-24
- (二) 当事人之间的调解24-26
- 第四章 中国承认外国离婚判决制度26-34
- (一) 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26-27
- (二) 中国承认外国离婚判决制度27-30
- 1. 中国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特别规定27-28
- 2. 中国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审查28-30
- (三) 案例分析30-34
- 结语34-35
- 致谢35-36
- 参考文献36-38
【引证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马雯雯;我国涉外离婚的法律问题研究[D];安徽大学;2012年
本文关键词:中国涉外离婚管辖权制度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0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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