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人力资本法律问题探究
发布时间:2021-08-31 15:40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的内在“含金量”和外在“竞争力”越来越能体现出经济价值,如现期的高收入优势、潜在的预期利益等。在婚姻家庭法领域,夫妻双方婚后本着婚姻生活向好的共同期待,付出时间、金钱和精力成本,去获取更高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竞争力、专业技术能力、经验成就等,这些都是极具价值的人力资本。这种形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人力资本其内涵与外延如何界定,在财产体系中占据何种定位,出现纠纷时应如何公平处理等问题颇具争议。对此类问题,国内外均有研究,但大都聚焦于学位学历、职业资格证书等公众认证型资质的价值争论,未能对婚姻中人力资本的法律性质形成统一看法,也未能将婚姻中多种多样的人力资本分类全部涵盖进来,进而造成了对人力资本预期利益认定和处理上的困境。因此,本文对此作出探究,对婚姻中人力资本进行了创造性的分类和定性,希望能为婚姻关系中人力资本问题之解决建言献策。
【文章来源】: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
【文章页数】:4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婚姻中的人力资本
(一) 人力资本概述
(二) 法律领域的人力资本
(三) 基于婚姻关系的人力资本
二、婚姻中人力资本的定性
(一) 婚姻中人力资本的财产定位
1.相关财产理论
2.“财产说”与“非财产说”
3.夫妻共同的财产利益
(二) 婚姻中人力资本的基本分类
1.公众认证类人力资本
2.独门绝技类人力资本
三、基于婚姻关系的人力资本纠纷
(一) 婚姻中人力资本纠纷现状
1.公众认证类人力资本纠纷案件
2.独门绝技类人力资本纠纷案件
(二) 婚姻中人力资本纠纷共性
(三) 人力资本纠纷的内在原因
1.国内婚姻财产制度
2.域外纠纷处理法则
3.婚姻中的利益权衡
四、婚姻中人力资本清算问题
(一) 婚姻中人力资本清算原则
(二) 婚姻中人力资本的价值确定
1.婚姻中人力资本价值可计量
2.婚姻中人力资本价值的计量方式
(三) 婚姻中人力资本清算规则
1.补偿规则
2.均分规则
3.不均分规则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离婚夫妻人力资本的分割[J]. 王娅雯. 法制与社会. 2016(09)
[2]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人力资本与离婚损害赔偿[J]. 余延满,梁小平. 江西社会科学. 2013(03)
[3]论婚内夫妻一方家务劳动价值及职业机会利益损失的补偿之道——与学历文凭及职业资格证书之“无形财产分割说”商榷[J]. 陈苇,曹贤信. 甘肃社会科学. 2010(04)
[4]家庭人力资本及其分割的立法构想[J]. 刘艳. 理论探索. 2010(04)
[5]对人力资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探讨[J]. 薛源. 甘肃社会科学. 2007(04)
[6]中国应制定物权法而不是财产法[J]. 张平华.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04)
[7]夫妻财产纠纷的热点和难点[J]. 蒋月. 法学. 2001(02)
[8]财产权客体制度论——以无形财产权客体为主要研究对象[J]. 吴汉东.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2000(04)
[9]知识产权、财产权与物权[J]. 郑成思. 知识产权. 1997(05)
硕士论文
[1]离婚时人力资本财产分割研究[D]. 张南.郑州大学 2016
[2]论婚内人力资本贡献方的离婚救济[D]. 冯嘉诗.广西师范大学 2016
[3]新型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及分割研究[D]. 张迪.云南大学 2015
[4]婚姻关系中的人力资本问题研究[D]. 陶弘.西南政法大学 2010
本文编号:3375156
【文章来源】: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
【文章页数】:4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婚姻中的人力资本
(一) 人力资本概述
(二) 法律领域的人力资本
(三) 基于婚姻关系的人力资本
二、婚姻中人力资本的定性
(一) 婚姻中人力资本的财产定位
1.相关财产理论
2.“财产说”与“非财产说”
3.夫妻共同的财产利益
(二) 婚姻中人力资本的基本分类
1.公众认证类人力资本
2.独门绝技类人力资本
三、基于婚姻关系的人力资本纠纷
(一) 婚姻中人力资本纠纷现状
1.公众认证类人力资本纠纷案件
2.独门绝技类人力资本纠纷案件
(二) 婚姻中人力资本纠纷共性
(三) 人力资本纠纷的内在原因
1.国内婚姻财产制度
2.域外纠纷处理法则
3.婚姻中的利益权衡
四、婚姻中人力资本清算问题
(一) 婚姻中人力资本清算原则
(二) 婚姻中人力资本的价值确定
1.婚姻中人力资本价值可计量
2.婚姻中人力资本价值的计量方式
(三) 婚姻中人力资本清算规则
1.补偿规则
2.均分规则
3.不均分规则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离婚夫妻人力资本的分割[J]. 王娅雯. 法制与社会. 2016(09)
[2]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人力资本与离婚损害赔偿[J]. 余延满,梁小平. 江西社会科学. 2013(03)
[3]论婚内夫妻一方家务劳动价值及职业机会利益损失的补偿之道——与学历文凭及职业资格证书之“无形财产分割说”商榷[J]. 陈苇,曹贤信. 甘肃社会科学. 2010(04)
[4]家庭人力资本及其分割的立法构想[J]. 刘艳. 理论探索. 2010(04)
[5]对人力资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探讨[J]. 薛源. 甘肃社会科学. 2007(04)
[6]中国应制定物权法而不是财产法[J]. 张平华.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04)
[7]夫妻财产纠纷的热点和难点[J]. 蒋月. 法学. 2001(02)
[8]财产权客体制度论——以无形财产权客体为主要研究对象[J]. 吴汉东.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2000(04)
[9]知识产权、财产权与物权[J]. 郑成思. 知识产权. 1997(05)
硕士论文
[1]离婚时人力资本财产分割研究[D]. 张南.郑州大学 2016
[2]论婚内人力资本贡献方的离婚救济[D]. 冯嘉诗.广西师范大学 2016
[3]新型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及分割研究[D]. 张迪.云南大学 2015
[4]婚姻关系中的人力资本问题研究[D]. 陶弘.西南政法大学 2010
本文编号:337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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