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干扰婚姻关系之离婚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10-29 19:06
目前就第三人干扰婚姻关系问题争议颇多,主要集中在受害配偶在请求离婚时,不同干扰情形下是否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请求对象是否包括第三人等。我国法律框架下目前对这一问题的态度较为保守。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要依据,可见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受害人仅在法定情形下有权请求赔偿;就精神损害赔偿而言,司法实践中法院有权就不同情形进行酌定,但一般仅认同非婚生子等严重情形下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赔偿。对这一问题世界各国亦有不同立法规制,可供参考。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立法及学说
(一)“肯定说”支持者的观点
(二)“否定说”支持者的观点
三、司法之实践
四、比较法视角
(一)大陆法系
1. 德国
2. 中国台湾地区及日本
(二)英美法系
1. 英国
2. 美国
五、总结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国法上通奸第三者的侵权责任[J]. 叶名怡.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3(03)
[2]通奸与干扰婚姻关系之损害赔偿——以英美法为视角[J]. 孙维飞.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3(03)
[3]德国法上干扰婚姻关系与抚养费追偿[J]. 庄加园.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3(03)
[4]第三人干扰婚姻关系之侵权责任——台湾法之经验及比较法之观察[J]. 詹森林.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3(03)
[5]试论第三者侵害他人婚姻关系行为之私法控制[J]. 施芳群. 人民司法. 2012(17)
[6]论配偶权之侵权法保护[J]. 冉克平. 法学论坛. 2010(04)
[7]侵害婚姻关系之诉探析[J]. 覃有土,陈雪萍. 法学家. 2004(03)
[8]论侵害配偶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J]. 杨立新. 法学. 2002(07)
本文编号:3698253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立法及学说
(一)“肯定说”支持者的观点
(二)“否定说”支持者的观点
三、司法之实践
四、比较法视角
(一)大陆法系
1. 德国
2. 中国台湾地区及日本
(二)英美法系
1. 英国
2. 美国
五、总结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国法上通奸第三者的侵权责任[J]. 叶名怡.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3(03)
[2]通奸与干扰婚姻关系之损害赔偿——以英美法为视角[J]. 孙维飞.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3(03)
[3]德国法上干扰婚姻关系与抚养费追偿[J]. 庄加园.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3(03)
[4]第三人干扰婚姻关系之侵权责任——台湾法之经验及比较法之观察[J]. 詹森林.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3(03)
[5]试论第三者侵害他人婚姻关系行为之私法控制[J]. 施芳群. 人民司法. 2012(17)
[6]论配偶权之侵权法保护[J]. 冉克平. 法学论坛. 2010(04)
[7]侵害婚姻关系之诉探析[J]. 覃有土,陈雪萍. 法学家. 2004(03)
[8]论侵害配偶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J]. 杨立新. 法学. 2002(07)
本文编号:369825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yflw/36982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