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婚外同居补偿行为的性质、效力及其纠纷解决
发布时间:2024-04-08 01:58
关于婚外同居补偿行为的性质及效力,法学理论界对其认识殊不一致;对婚外同居补偿行为引发的财物纠纷,司法裁判结果也大相径庭,有的判决婚外同居补偿行为无效,受赠人须返还全部受赠财产;有的判决补偿行为有效,受赠人无须返还受赠财产;有的判决婚外同居补偿行为部分有效,受赠人须返还部分受赠财产等。婚外同居引发的矛盾纠纷,须重新审视婚外同居补偿行为的性质及效力,并视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创造性地吸收和运用不法原因给付、自然债及无效法律行为等制度解决。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婚外同居补偿行为的性质
(一) 不法原因给付说
(二) 自然债说
(三) 赠与合同说
1. 无效或部分无效说
2. 有效或附条件有效说
(四) 身份法上的无名协议说
二、婚外同居补偿行为的效力
(一) “特殊的不当得利”之效力
(二) 不完全债权之效力
(三) 民法上的合同效力
(四) 非赠与合同效力
三、婚外同居补偿纠纷的司法裁判现状
(一) 判决婚外同居补偿行为无效, 受赠人须返还全部受赠财产
(二) 判决婚外同居补偿行为有效, 受赠人无须返还受赠财产
(三) 判决婚外同居补偿行为部分有效, 受赠人须返还部分受赠财产
(四) 判决婚外同居补偿行为无效, 追缴受赠财产归国家所有
(五) 裁定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驳回起诉
四、对婚外同居补偿纠纷性质、效力的重新审视及纠纷解决的路径探讨
(一) 对婚外同居补偿行为性质、效力的重新审视
(二) 婚外同居补偿纠纷的解决路径
1. 创造性地吸收不法原因给付制度的理论精华, 有条件地适用不法原因给付制度
2. 因具体案情而异, 选择适用自然债解决纠纷
3. 补偿人配偶利益的保护与受赠人受赠财产的返还
本文编号:394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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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外同居补偿行为的性质
(一) 不法原因给付说
(二) 自然债说
(三) 赠与合同说
1. 无效或部分无效说
2. 有效或附条件有效说
(四) 身份法上的无名协议说
二、婚外同居补偿行为的效力
(一) “特殊的不当得利”之效力
(二) 不完全债权之效力
(三) 民法上的合同效力
(四) 非赠与合同效力
三、婚外同居补偿纠纷的司法裁判现状
(一) 判决婚外同居补偿行为无效, 受赠人须返还全部受赠财产
(二) 判决婚外同居补偿行为有效, 受赠人无须返还受赠财产
(三) 判决婚外同居补偿行为部分有效, 受赠人须返还部分受赠财产
(四) 判决婚外同居补偿行为无效, 追缴受赠财产归国家所有
(五) 裁定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驳回起诉
四、对婚外同居补偿纠纷性质、效力的重新审视及纠纷解决的路径探讨
(一) 对婚外同居补偿行为性质、效力的重新审视
(二) 婚外同居补偿纠纷的解决路径
1. 创造性地吸收不法原因给付制度的理论精华, 有条件地适用不法原因给付制度
2. 因具体案情而异, 选择适用自然债解决纠纷
3. 补偿人配偶利益的保护与受赠人受赠财产的返还
本文编号:394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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