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所负债务对债权人效力研究
发布时间:2017-07-05 21:03
本文关键词:夫妻一方所负债务对债权人效力研究
【摘要】:男女双方经登记结婚而形成夫妻关系。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而夫妻财产关系以夫妻人身关系为的基础,是夫妻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夫妻财产关系也出现了复杂、多元的趋势,也日益获得人们的关注。财产关系分静态的财产关系和动态的财产关系,夫妻财产是静态的财产关系,与他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为动态的财产关系。夫妻债务问题涉及夫妻间静态的财产关系又涉及夫妻与债权人之间动态的财产关系。关于夫妻债务如何认定,对婚姻家庭的权益以及债权人的权利保护均有重要意义。夫妻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近年来,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的情形日益增多,这体现了夫妻的独立人格。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是指夫或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因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的处理一方面涉及交易安全以及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另一方面又涉及配偶利益及婚姻家庭的稳定,甚至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安全。然而我国婚姻法对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的效力的认定上模糊不清,实践中也存在同案不同判的判例,对婚后负债推定为共同债务这一实践规则颇有争议。本文将结合学理观点对夫妻债务的概念进行界定,按照债务的承担主体,夫妻债务又分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利益所负的债务或者双方合意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非为家庭共同生活利益所负债务或约定为一方负担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我国现有规定在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上有双重标准,一方面婚姻法规定的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为共同债务,另一方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又适用推定规则,推定规则对司法者来说简单易行,但其忽略了共同生活利益的审查标准,且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方面一直争议较大,笔者将在本文对此予以详细阐述。另外,笔者参考了国外相似立法制度,对我国现有制度提出了完善建议。
【关键词】:夫妻债务 夫妻一方所负债务 对债权人效力
【学位授予单位】:大连海事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3.9
【目录】:
- 摘要5-6
- Abstract6-10
- 引言10
- 一、问题的提出10-14
- (一) 典型案例10-13
- 1. 案情介绍10-11
- 2. 一、二审法院判决11-13
- (二) 引发的争议——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的定性13-14
- 二、夫妻债务与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概述14-20
- (一) 夫妻债务的定义和类型14-18
- 1. 夫妻债务的定义14-15
- 2. 夫妻债务的类型15-18
- (二) 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的概念18
- (三) 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的类型18-20
- 1. 夫妻在正常生活期间一方所负债务18-19
- 2. 夫妻在分居期间一方所负债务19-20
- 三、我国关于夫妻一方所负债务对债权人效力的相关规定及评析20-26
- (一) 我国夫妻一方所负债务对债权人效力的相关规定20-21
- 1. 关于共同债务认定的相关规定20-21
- 2. 关于夫妻一方负债的相关规定21
- (二) 对我国相关规定的评析21-26
- 1. 我国相关规定的合理性分析21-23
- 2. 我国相关规定的不合理性分析23-26
- 四、完善我国夫妻一方所负债务对债权人效力的建议26-31
- (一) 完善我国夫妻一方所负债务对债权人效力的不同观点26-28
- (二) 本人的建议28-31
- 1. 明确夫妻一方举债中的举证责任28-29
- 2. 建立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29-30
- 3. 设立夫妻财产制公示制度30
- 4. 完善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30-31
- 结论31-32
- 参考文献32-34
- 致谢34-35
- 研究生履历35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方福建;论诉讼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J];河北法学;2002年06期
,本文编号:52355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yflw/523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