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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家事审判制度及其启示

发布时间:2017-08-25 02:43

  本文关键词:台湾地区家事审判制度及其启示


  更多相关文章: 家事审判 台湾家事事件法 程序类型化


【摘要】:家事案件与其他民商事案件相比,具有很强的情感性及私密性,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个人利益,而且具有强烈的公益性,同时,家事案件对于审理程序的简洁、迅速也有着较高的要求。但是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将家事案件与其他民商事案件一起通过民事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恐不能满足家事案件的特殊需求,不利于家事案件的妥当解决。台湾地区在2011年制定了“家事事件法”,并于2012年6月开始施行,该法的颁布改变了台湾地区过去对家事纠纷处理程序分散的规定,建立了独立的家事审判程序,设置了单独的家事法院,对于大陆地区具有很高的借鉴价值。本文对台湾“家事事件法”的核心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并结合大陆地区的司法实践,针对具体制度,提出对于大陆地区建立家事审判程序的建议。文章主要从六个方面对家事审判制度进行了分析:第一章为家事审判组织的专业化,根据台湾家事审判组织的设置,对于大陆地区家事法院的设置、家事法官的选任、家事调查官的设置以及检察官参与家事审判的方式提出具体建议。第二章为家事审判范围的类型化,通过借鉴台湾地区家事事件类型化的做法,划定大陆地区家事审判的范围,并对审判对象进行归类。第三章介绍了家事调解程序的建立,台湾家事法对调解制度的强化使我们意识到家事调解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大陆地区也应当同样注重家事调解程序的构建。第四章关于家事审判程序的建立,本章分别对于家事诉讼程序和家事非讼程序进行了分析与总结。第五章介绍了家事审判程序运行中辅助制度的设置。第六章聚焦家事执行程序,台湾地区针对家事案件执行的特殊需求设置了一系列充满人文关怀的执行措施,大陆地区可以借鉴这些措施以完善家事案件的执行程序。本文从六个方面对台湾“家事事件法”进行了分析,通过对具体条文和制度的解析,希望对大陆地区在构建家事审判程序时起到实质性帮助。
【关键词】:家事审判 台湾家事事件法 程序类型化
【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3.9
【目录】:
  • 摘要5-6
  • Abstract6-10
  • 引论10-12
  • 第一章 家事审判组织的专业化12-18
  • 1.1 台湾地区家事审判组织的规定12-14
  • 1.1.1 家事法院及家事法官的设置12-13
  • 1.1.2 家事调查官的增设13
  • 1.1.3 检察官参与家事诉讼13-14
  • 1.2 对大陆地区家事审判组织建设的启示14-18
  • 1.2.1 设置独立的家事法院(庭)14-15
  • 1.2.2 遴选专业的家事法官15-16
  • 1.2.3 检察官参与家事审判16-18
  • 第二章 家事案件范围的类型化18-22
  • 2.1 台湾地区家事案件范围的类型化18-19
  • 2.2 对大陆地区家事审判范围划分的启示19-22
  • 2.2.1 台湾地区家事审判范围的评析19-20
  • 2.2.2 大陆地区家事案件范围划分的建议20-22
  • 第三章 家事调解程序的建立22-28
  • 3.1 台湾地区对家事调解制度的强化22-24
  • 3.1.1 调解前置制度22-23
  • 3.1.2 合并调解和移付调解制度23-24
  • 3.1.3 调解与审判程序之衔接24
  • 3.2 对大陆地区家事调解制度建立的启示24-28
  • 3.2.1 大陆地区家事调解的现状24-25
  • 3.2.2 大陆地区家事调解制度建立的建议25-28
  • 第四章 家事审判程序的建立28-40
  • 4.1 台湾地区家事审判程序的规定28-35
  • 4.1.1 台湾地区家事诉讼程序29-32
  • 4.1.2 台湾地区家事非讼程序32-35
  • 4.2 对大陆地区家事审判程序构建的启示35-40
  • 4.2.1 家事审判程序的开启和终结35-37
  • 4.2.2 家事审判程序的不公开37-38
  • 4.2.3 家事审判程序的证据调查38-40
  • 第五章 家事审判中辅助制度的设置40-46
  • 5.1 台湾地区辅助制度的设置40-42
  • 5.1.1 新增社工人员陪同制度40
  • 5.1.2 设立程序监理人制度40-41
  • 5.1.3 限期接受医学检验制度41-42
  • 5.1.4 远距离询问制度42
  • 5.2 对大陆地区辅助制度设置的启示42-46
  • 5.2.1 程序监理人制度的讨论42-43
  • 5.2.2 限期接受医疗检验制度的讨论43-46
  • 第六章 家事案件执行程序46-51
  • 6.1 台湾地区家事执行规定46-49
  • 6.1.1 调查及劝告制度46-47
  • 6.1.2 扶养费之强制执行47-48
  • 6.1.3 交付子女与子女会面之执行48-49
  • 6.2 对大陆地区家事执行程序构建的启示49-51
  • 6.2.1 大陆地区家事执行的现状及问题49
  • 6.2.2 大陆地区家事案件执行的完善49-51
  • 总结51-52
  • 参考文献52-56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与研究成果清单56-57
  • 致谢5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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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振桦;台湾地区家事审判制度及其启示[D];北京理工大学;2016年

2 马顺道;基于“学习历史事件法”的隐性知识转化方法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06年



本文编号:73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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