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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 Bunker破产引发的法律困境评析

发布时间:2017-10-17 08:33

  本文关键词:OW Bunker破产引发的法律困境评析


  更多相关文章: OW Bunker 燃油供应合同 船舶优先权 交互诉讼


【摘要】:丹麦宝运石油(OW Bunker)曾是世界上最大的船用燃油供应商,其破产事件导致诸多通过OW Bunker作为中间商订购燃油的船东和租船人面临着OW Bunker和实际供油商的双重索赔风险。针对此类纠纷,目前英美法系主要国家法院均受理了相关案件,但各国做法并非完全相同,尚没有完善的处理方案。在中国法视角下,燃油款支付义务依法应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予以确定及履行,并且不属于具有海事优先权的海事请求,因此,非燃油供给合同签署方的实际加油商无法根据船舶优先权在中国申请扣船。为避免双重支付的风险,船东和租船人可直接与实际加油商订立合同;而作为实际供油商,也可以通过改变标准合同条款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单位】: 辽宁伯宁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OW Bunker 燃油供应合同 船舶优先权 交互诉讼
【分类号】:D912.29
【正文快照】: 一、概述2014年11月初,丹麦宝运石油(OW Bunker,以下简称“OW”)公布了其新加坡子公司DynamicOil Trading因涉嫌欺诈和风险管理不善导致了合计超过2亿美元的损失。OW在当时合计欠付13家银行约7.5亿美元贷款。由于新加坡子公司丑闻,OW母公司无法从银行获得新的授信,不得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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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刘sョ,

本文编号:104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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