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风险金融化的法律控制——以地方债务置换为视角
发布时间:2017-11-02 05:00
本文关键词:财政风险金融化的法律控制——以地方债务置换为视角
更多相关文章: 财政风险 财政风险金融化 地方债务置换 金融风险 法律控制
【摘要】:地方债务置换拟通过债务形式转换、成本转换和期限转换实现地方债务风险的转移,反映出用金融手段化解财政风险的政策意图,其本质是财政风险金融化。财政风险金融化弊大于利,需要通过预算法、公债法、中央银行法进行体系化的法律控制。将财政风险锁定在财政体系内,防止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的交织传染,是一种更为现实的选择。
【作者单位】: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财政风险 财政风险金融化 地方债务置换 金融风险 法律控制
【基金】: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编号:15SFB3031) 武汉大学自主科研(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
【分类号】:D922.28
【正文快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财政部于2015年先后下达3批债务置换额度,累计将3.2万亿元到期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置换成地方政府债券1。地方债务置换旨在通过延后地方政府的偿债时限以缓解其偿债压力和降低违约风险,在某种意义上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闫志堂;;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法制对策[J];中国财政;2012年08期
2 ;[J];;年期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记者 朱磊;多项规定保障预算公开透明[N];法制日报;2014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何迎舟;财政风险金融化的法律规制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
,本文编号:113004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1130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