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财税法对权威化治理的支持性参与功能
发布时间:2017-11-04 15:05
本文关键词:论财税法对权威化治理的支持性参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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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代财税法制度可以通过扩大政治参与主体范围、管理财权进而管理政府事权、纠正政府不理性收支、调节贫富差距等手段,使民众影响政府决策,实现对权威化治理的支持性参与功能。但由于特定的历史、文化原因,我国财税法的这一功能体现的并不明显。权威政府应当转变理念,通过保护纳税人权利、建立预算公益诉讼制度、优化财税法具体制度等方式,保障我国财税法对权威化治理的支持性参与功能的实现。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财税法研究所;
【基金】: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资助计划的科研成果之一
【分类号】:D922.22
【正文快照】: 一、“权威化治理的支持性参与功能”之概念财税法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重要的理财治国工具,除了调节财税法律关系之外,还衍生出对发展中国家权威化治理的支持性参与功能。权威化治理的支持性参与,其概念起源于美国学者萨缪尔·亨廷顿的“权威政治”和“政治参与”理论。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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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139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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