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06 23:09
本文关键词:我国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研究
【摘要】: 融资融券交易是境外证券市场普遍实施的一项成熟的交易制度,是证券市场基本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但融资融券交易在大幅度扩大交易量、增加收入的同时又极具投机特性,蕴涵着极大的风险。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结合自身市场特点制定了严密的证券管理制度,以防止证券市场信用过度扩张、防止证券市场价格因融资融券交易而异常,从而维持证券市场交易的有序性与安全性。而在这些制度之中,最具实效而兼具抑制投机及确保债权受偿双重功能的制度,当属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 根据我国2005年修改后的《证券法》的规定,我国已经允许开展融资融券交易。此后,我国在吸收境外国家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制定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等法规、细则等,为我国融资融券交易的开展提供了法律支持。但是,融资融券交易在我国毕竟是新事物,其业务仅仅处于试点阶段,很多重要问题在相关法规中并未涉及,其各个具体制度特别是担保法律制度仍需要不断地完善;另外我国融资融券中的担保法律制度还存在着与其他已有法律制度相冲突的问题,因此,有深入研究的必要。 本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引言主要介绍研究动机与目的、研究内容与方法,本部分希望能够将自己的论文做一个前提性的说明。 正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为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关系概述。首先,对融资融券进行界定,在评价其效用和风险的基础上,引出本文的研究对象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其次,对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的基础法律关系和担保法律关系进行分析。笔者认为,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是抑制投机并确保债权受偿的重要制度之一。其基础法律关系为融资融券交易法律关系,在性质上是债权关系;而担保法律关系以投资者和授信机构即证券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在性质上为担保物权关系,从此引出分析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的入手点,即主体、客体、内容等。 第二章为境外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本章对美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主要结合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参考法院判例,对担保主体、担保品种类以及担保品的管理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出上述国家或地区的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的法律性质为让与担保。通过对上述国家或地区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的研究,为本文以下分析我国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的缺失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章为我国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架构与缺失检讨。这章是本文的重点内容。首先介绍我国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的架构,主要以我国相关法律、部门规则及章程的规定为主,总结担保主体的资格要求、担保品种类、信用账户开立、保证金比例以及担保品管理等内容。其次,在前述基础上,分析我国融资融券中担保的法律性质,并结合境外立法例对我国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进行缺失检讨。笔者认为,我国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的法律性质为让与担保;由于让与担保在我国民法、物权法上的缺位导致了其与信托法、物权法、担保法等其他法律制度之间存在冲突;而且仍存在一些未明确的问题。 第四章为我国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之完善思路。这章是本文创新之处,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信托与让与担保的性质分析,并结合境外国家和地区的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的设计、规范,对我国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与现行其他法律的融合提出建议。其次,根据让与担保的制度目的、外部效力等法理,并借鉴境外国家或地区的先进经验,对我国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中未明晰的问题提出建议,为将来继续完善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提供参考意见。 最后,总结整篇论文,概括本文的中心论题,以为结语。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D922.287
【引证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7条
1 黄万婷;论我国融资融券交易中的担保模式[D];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
2 徐黎明;我国融资融券交易的法律规制[D];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
3 陈亮亮;我国融资融券担保制度之法律分析[D];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
4 陈志强;我国融资融券交易担保法律制度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1年
5 杨致远;融资融券担保品法律规制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2011年
6 赵璐璐;我国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机制研究[D];暨南大学;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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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149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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