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私人实施的困境与出路
本文关键词:反垄断法私人实施的困境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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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私人实施作为反垄断法中一种重要的救济途径,理应与公共执行相结合共同实现竞争政策的目标,维护良好的竞争秩序。我国反垄断法私人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有私人承担的举证责任过重、缺乏明确的私人实施赔偿制度等问题,要完善私人实施制度,需要减轻私人的举证责任,同时也应构建起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激励私人原告提起反垄断诉讼。
【作者单位】: 天津工业大学;
【分类号】:D922.294
【正文快照】: 一、反垄断法私人实施的法理基础(一)私人执法存在一定的合理性政府在进行反垄断控制的时候,往往偏向于选择公共执行模式,一方面是因为反垄断法维护的是社会公共的竞争秩序以及社会的公共福利;另一方面是出于考虑到在政府主导的实施模式下,政府可以把控垄断法实施的力度,在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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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02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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