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立法改革趋向研究——以监管为视角
发布时间:2017-11-23 10:11
本文关键词:民用航空立法改革趋向研究——以监管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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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民用航空业以及民用航空法律监管构建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与此同时,我国《民用航空法》也进入了修订时期,这就要求我们更多的关注民用航空监管立法方面的改革趋向。以监管为研究视角,从民用航空监管内容(具体包括了经济性监管以及社会性监管)与监管机构两方面对我国民用航空业监管现状进行必要梳理,指明了我国民用航空监管的未来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述了我国民用航空立法体系中民用航空监管内容以及监管机构的立法改革趋向。
【作者单位】: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政策法律教研部;
【分类号】:D922.296
【正文快照】: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化”成为我国民用航空业发展的推动力。随着“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势必对我国民用航空业的监管内容与监管机构提出不同的要求(1)。我国以《民用航空法》为统领的民用航空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1],针对民航业监管的立法基本内容也已具备。但从我国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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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魏洁;尹磊;;刍议我国快递市场监管[J];新西部(理论版);2013年22期
2 ;[J];;年期
,本文编号:1218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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