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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高速公路移交的法律风险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12 05:13

  本文关键词:经营性高速公路移交的法律风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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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我国现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营性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由于我国经营性高速公路建设始于上世纪80年代,近期陆续有一部分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到期。收费期限届满后,经营性高速公路如何移交、交通主管部门如何接收、移交过程中还存在什么问题,都是目前企业和政府十分关心的热点问题。尽管在即将出台的、经修订的《收费
【作者单位】: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分类号】:D922.296
【正文快照】: 我国现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营性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由于我国经营性高速公路建设始于上世纪80年代,近期陆续有一部分经营

本文编号:128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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