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公益性捐赠的涉税处理

发布时间:2017-12-14 18:16

  本文关键词:公益性捐赠的涉税处理


  更多相关文章: 公益性捐赠 捐赠支出 涉税处理 公益事业捐赠 国家税务总局 视同销售 修理修配劳务 体育事业 产权转移书据 委托加工


【摘要】: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三条规定,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指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一是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二是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三是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
【分类号】:F812.42;D922.182.3;D922.22
【正文快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三条规定,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指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一是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二是教育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田s,

本文编号:128887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128887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13272***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