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台湾地区会计师惩戒制度及与大陆的比较

发布时间:2017-12-19 04:15

  本文关键词:台湾地区会计师惩戒制度及与大陆的比较


  更多相关文章: 会计师法 惩戒制度 罚锾


【摘要】:会计师惩戒制度是会计师行业监管重要一环,属事后惩罚。2007年12月26日,台湾地区会计师法作了重要修正。台湾地区会计师惩戒制度的新变化主要表现在:修正惩戒处分种类、增列罚锾的惩戒处分,有利于受惩戒会计师的自新自励。以台湾地区会计师惩戒制度为中心,扼要介绍会计师惩戒制度之现状,并就相关要项进行比较,目的不在于彰显大陆与台湾地区会计师惩戒的差异,而在于促进大陆会计师惩戒制度的完善。
【作者单位】: 合肥招商公司;
【分类号】:D922.26
【正文快照】: 现行台湾地区会计师法是国民政府在大陆制定公布,迁台后沿用至今。民国初公布的会计师条例,即设有会计师惩戒委员会及再审查会计师惩戒委员会的二级制惩戒制度。会计师法亦沿用二级制惩戒制度,在经济部内设二级惩戒机关(林婵娟等,1999)。该法第35条规定,会计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朱崇实;汪慧;;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惩戒制度的有效性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9年04期



本文编号:130684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130684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a4d8c***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