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侵害违法建筑的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18-01-21 04:11
本文关键词: 违章建筑 违法建筑 不动产所有权 损害赔偿 出处:《天津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摘要】:对于违法建筑的预防和治理,各国规定并不相同。我国现行立法在价值判断上对违法建筑采取了绝对否定的立场,不承认此类建筑具有任何权益。但是,这种"一刀切"绝对否定立场在实质上并未增强对于违法建筑治理的力度,反而因忽视了其本身存在的经济价值衍生出更多、更棘手的侵权纠纷。违法建筑虽然由于违反建筑许可实质要件不能得到公法上的承认,难以进行产权登记同时还面临着被强制拆除的风险,但是在私法上应当承认其一定私权利益的存在,不能任由他人肆意侵犯、毁坏,否则会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本文以违法建筑受侵害的损害赔偿问题为切入点,探究在现有法律制度之下当违法建筑受到侵害时应否以及如何进行救济。在坚持对于违法建筑受侵害应予救济的立场下,运用解释论方法穷尽对现有法律的解释,发现违法建筑受到侵害时救济难以到位,应当转而采取立法论方法,通过完善立法来赋予违法建筑受侵害时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以此保障违法建筑上有关利益平衡以及社会秩序稳定。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作为研究违法建筑受侵害损害赔偿的理论前提问题,主要阐述了对于违法建筑的界定和权益定性问题。"违章建筑"与"违法建筑"在理论上和实务中经常被换用,虽然可以将两者视为同义词,但在法律体系中仍要有统一的称谓以保证法律概念的同一性,使"违法建筑"一词更为规范。违法建筑的概念内涵应从三个方面揭示:违法建筑系违反了广义的"法"而非狭义的"法";违法建筑应当强调"未经许可"这一特征;违法建筑还应当包括"超出许可范围"的情形。现阶段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于违法建筑属性的"不动产所有权说"并非严格依照我国现行立法作出的,而是采纳立法论立场实施了"法官造法";"动产所有权说"混淆了动产与不动产之间的划分;"占有说"似乎可以成立,但在违法建筑遭到毁损、灭失或使用中断时能否获得适当救济,则需要进一步研究其法律效果。第二部分,采取解释论立场,主要阐述了理论界对于违法建筑受侵害应当得到损害赔偿的共识,探讨违法建筑受侵害所生侵权责任应当采取的救济渠道,揭示现有救济及其力度的不足。违法建筑受侵害时"不予救济论"偏离正义与秩序价值,"补偿论"缺乏法理依据,只有"应予救济论"将违法建筑公法上的违法性和私法上的利益区分开来,值得肯定。但在坚持"应予救济"立场的前提下,"保护不动产所有权"救济路径因违反我国现行立法只有合法财产才能得到法律保护的基本要求而面临障碍;"保护动产所有权"救济路径在解释论视角下可以部分成立,但以保护建筑材料动产的所有权实现对侵害违法建筑损害的救济具有极大局限性;"保护占有"路径同样面临救济难题,一则对不法建筑的"保护占有"路径依然难以绕开其背后的本权问题,二则建造人对违法建筑缺少占有本权,则只能成立恶意占有,难以获得侵权损害赔偿保护。针对现有救济路径的失灵,想要真正的肯定违法建筑在我国法律上的地位从而实现违法建筑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当借助于立法论在立法上予以改变。第三部分,采取立法论立场,通过对不同国家及地区违法建筑定性和侵权责任的规定进行考察,认为可以借鉴法国模式,一方面承认此类建筑可以依法享有不动产所有权,同时又限制这种基于违法行为而获得的物权,以区分对合法建筑和违法建筑不同的法律保护力度。我国应当通过删除《物权法》第三十条"合法建造"中的"合法"二字畅通侵害违法建筑损害赔偿的救济路径;通过排除侵害违法建筑导致"使用中断"的损害赔偿,体现出两者之间的差别;通过明确侵害违法建筑所涉损害赔偿形式不包括恢复原状,防止违法建筑合法化;通过明确不适用过失相抵原则和厘定具体的赔偿范围以规范侵害违法建筑损害赔偿数额的算定。
[Abstract]:In this paper , the author points out that it is not strict accordance with the existing legislation of the law . The third part , on the one hand , can be used for reference to the legal construction and the legal protection of the illegal building . In the third part , the author thinks that the legal protection of the illegal construction can be protected by the legislation theory .
【学位授予单位】:天津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D922.297;D923.2
【参考文献】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2条
1 刘耀东;非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5年
2 蒋拯;违法建筑处理制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14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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