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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受控主体合法预期保护研究

发布时间:2018-05-04 04:35

  本文选题:宏观调控 + 受控主体 ; 参考:《浙江财经大学》2017年硕士论文


【摘要】:在我国宏观调控法治化程度不高,宏观调控决策朝令夕改,受控主体的合法预期容易受到损害的社会大背景之下,开展对宏观调控受控主体合法预期保护问题的研究将有利于保障我国受控主体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高我国宏观调控的整体效绩,有利于提高我国宏观调控的法治化水平。民法中的缔约过失理论与我国宏观调控法的契合程度并不高,并且将属于私法中的缔约过失理论,借鉴至属于公法的宏观调控法中存在较大的难度。相较而言,行政法中的“合法预期理论”与“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与我国宏观调控法的契合度较高,但在保护机制与适用范围方面,“合法预期理论”均要优于“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基于以上事实,本文将选择行政法中的“合法预期理论”这一研究路径展开研究,并且将本论文题目定为“宏观调控受控主体合法预期保护问题研究”,而不是“宏观调控受控主体信赖利益保护问题研究”。从更深层次上讲,对宏观调控受控主体合法预期保护问题的研究是建立在一定的法理学、经济学、经济法学等理论依据基础之上的。法理学依据是指宏观调控运行过程中应遵循法律安定性原则。法律安定性原则的本质体现为,通过限制我国调控主体的宏观调控裁量权,以保护受控主体的合法预期;通过维护既存的法律关系或者状态,使受控主体免受宏观调控权恣意运作的侵害。经济学依据蕴含在政府政策的动态不一致性理论中。根据政府政策的动态不一致性理论,调控主体有违反其预先作出的宏观调控行为的天然诱因。因此,我们有必要通过保护受控主体的合法预期,增加调控主体违反其预先作出承诺的成本,激励调控主体作出可置信性的宏观调控政策。经济法学依据是指,受控主体利益保护应遵循经济法的核心价值原则——利益平衡原则。根据利益平衡原则,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之间要实现利益的动态平衡。一方面,调控主体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超越自身的权限范围,更不得滥用自身拥有的权力。另一方面,受控主体的利益必须得到法律的保障,并且法律必须对利益受到损害的受控主体提供具体的救济途径。在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中,学者通常将宏观调控主体分为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调控主体又分为宏观调控决策主体与宏观调控执行主体,受控主体只包括市场主体。调控主体往往具有主动、强势的地位,而受控主体则通常处在被动、弱势的地位。宏观调控受控主体合法预期的概念是指,受控主体享有基于调控主体的宏观调控行为而产生的,对未来可得利益将继续享有并不被实际变更的预期,以及要求宏观调控机关在改变之前作出的经济规划、经济政策时将会履行公正行事义务的程序要求的预期。宏观调控受控主体合法预期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三个:第一,受控主体的预期是基于宏观调控行为而产生,而不是基于受控主体的主观臆断而产生。第二,受控主体产生的预期必须与宏观调控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第三,受控主体产生的预期必须合理并且是合法的。我国宏观调控受控主体合法预期保护的不足及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宏观调控决策失当导致受控主体的预期受损。表现为宏观调控决策的制定和出台存在较大程序瑕疵,宏观调控决策的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二是宏观调控执行失当导致受控主体的预期受损。鉴于以上事实,我们有必要构建受控主体合法预期保护的程序性机制和实体性机制。在构建受控主体合法预期的程序性保护机制之前,有必要先通过制定一部宏观调控基本法,提炼出一个最具一般意义的宏观调控决策与执行程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立法解释的方式,对宏观调控权行使的具体程序与方式进行释明,以克服对受控主体合法预期程序性保护的障碍。其次,我们应通过宏观调控公益诉讼的起诉资格确定,宏观调控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的确定,宏观调控公益诉讼专业性难题的化解,建立宏观调控公益诉讼制度,以克服受控主体合法预期实体性保护的障碍。在克服以上障碍的基础上,最后,通过构建受控主体合法预期的程序性保护机制与实体性保护机制,以实现对我国受控主体合法预期的保护。程序性保护机制主要是指建立宏观调控决策听证机制。实体性保护机制主要是确立宏观调控完整实体性保护条款、宏观调控过渡条款以及宏观调控赔偿(补偿)条款。
[Abstract]:On the basis of the above facts , the theory of " legitimate expectation theory " and " trust benefit protection principle " in the civil law are better than " trust benefit protection principle " . In contrast , the theory of " lawful expectation theory " and " trust benefit protection principle " in the civil law are better than " trust benefit protection principle " . On the other hand , it is necessary to protect the subject from macro - control . On the basis of overcoming the above obstacles , the procedural protection mechanism mainly refers to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macro - control decision - making hearing mechanism , and the substantive protection mechanism is mainly to establish the macro - control comprehensive substantive protection clause , the macro - control transitional provision and the macro - control compensation ( compensation ) clause .

【学位授予单位】:浙江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D92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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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84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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