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新闻多元的反垄断法保护研究
发布时间:2020-02-17 12:00
【摘要】:近年来,全球掀起了媒体并购热潮,各种跨媒体之间的合并频频发生。媒体并购从表面上看仅仅是一个影响自由竞争的经济问题,但是其实际影响却远不止于此。在传媒领域,由于思想和信息需要借助媒体这一载体才能传播出去,新闻行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不同媒体之间的自由竞争,经济垄断同时意味着信息、思想和观念的垄断,并进一步损害新闻公正与独立性。 早在1842年,马克思就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一文中阐述其辩证的新闻观并分析新闻多元的价值。这一思想在如今依然适用,通过不同媒体的市场竞争,,为新闻多元提供了经济基础,使得人们可以通过不同媒体接触到不同的观点和信息,一方面思想和观点可以借助多元媒体途径进行展现,不同媒体所表达的政治倾向相互中和,有助于保障新闻自由;另一方面多元言论之间的碰撞也使谣言等自动瓦解,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行业主管机关对内容管制的压力。在低程度的新闻管制条件下,新闻自由进一步得以实现,从而实现正向反馈,促进新闻行业的良性、有序、健康发展。因此,媒体的多元格局(外部多元)有助于保障新闻多元化,并进一步保障新闻自由、减轻管制压力。 如何保障媒体的多元格局?这必须依靠反垄断法的介入和反垄断法的渗透方能实现。在充分考虑媒体二元属性、媒体竞争力标准、媒体公共职能等特殊属性的前提下,通过反垄断法直接介入,管制目前发生的媒体并购行为;并通过反垄断法理念的渗透,影响未来新闻行业立法,针对媒体集中问题的特殊性进行特别立法规制,以规制弥补现阶段反垄断法直接适用的不足,从而更好地保护媒体多元性。 只有全面发挥反垄断法的力量,才能打破媒体行业的垄断,维护媒体行业的多元格局。借助媒体外部多元格局下的充分竞争,促进媒体行业内部的自律,实现媒体内部多元,并最终达到新闻多元化的目标。
【学位授予单位】:浙江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G210;D922.294
本文编号:2580399
【学位授予单位】:浙江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G210;D922.29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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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58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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