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论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破产程序中的适应

发布时间:2020-03-19 04:57
【摘要】: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自2005年在我国确立以来意义重大,通过对股东滥用法人独立人格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之行为进行法律制裁,从而在公司、股东、债权人之间寻求权利义务的平衡,体现了法律对社会实质公平的追求。然而司法实践中,就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破产程序中如何适用并无明确规定,当企业因为支付不能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并存在股东滥用法人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时,债权人该如何在破产程序中运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维护自己的权益,此时主要涉及以下问题:法人人格否认之诉的提出主体、股东责任如何承担、责任财产的归属、追收时间的限制以及在关联企业破产案中针对关联企业这一较为特殊的破产主体如何具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解决上述问题,规范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破产程序中的适用,对有效发挥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和破产制度保护债权人利益这一功能具有重要意义。除了引言和结论之外,本文主要分为三章:第一章论述法人人格否认和破产程序的关联性。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和破产程序虽然功能实现的调整方式不同,但是立法目的是趋向一致的,均有维护法人制度和债权人利益之意。在破产程序中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第二章论述在破产程序中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一般性规则。认为个别债权人、部分债权人、全体债权人、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均有权提出法人人格否认之诉;法人人格否认之股东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是赔偿损失;为了全体债权人能够公平受偿,股东责任财产应纳入破产财产;出于利益平衡考虑,对股东财产的追收应限制为破产程序终结后两年内。第三章论述关联企业破产案中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建议在关联企业人格严重混同时进行实质合并破产。实质合并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有很多成功运用的案例,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适用规则,司法操作上仍显混乱。在制度构建上,建议从提出主体、管辖法院的确定、管理人的选任、举证责任的分担、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后债权债务的处理、异议当事人的救济、实质合并的适用限制等方面进行完善。
【学位授予单位】:江西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291.91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7条

1 王欣新;;关联企业的实质合并破产程序[J];人民司法(应用);2016年28期

2 王欣新;周薇;;论中国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制度之确立[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02期

3 彭插三;;论美国破产法中的实质合并规则[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0年02期

4 张宗敏;;公司法人格否认中控制股东责任性质之探讨[J];河北法学;2006年01期

5 覃美洲,邓艳;破产欺诈的法律思考[J];当代法学;2002年12期

6 李永军;重申破产法的私法精神[J];政法论坛;2002年03期

7 陈现杰;公司人格否认法理述评[J];外国法译评;1996年03期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2条

1 孙向齐;关联企业破产法律问题研究[D];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

2 张作顺;破产程序法律制度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2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3条

1 耿源泓;论破产程序中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D];郑州大学;2017年

2 徐雅婷;关联企业破产实质合并研究[D];浙江大学;2012年

3 刘鄂;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破产法中的适用[D];湖南师范大学;2010年



本文编号:258974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258974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90728***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