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财政预算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03-25 09:49
【摘要】:财政部数据显示,相比于预算收入的小幅增长,预算支出呈现着急剧增长的势头,这意味着我国已经进入了“预算紧约束时期”。预算作为治理国家的重要工具,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PPP模式是当前政府缓解财政压力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国PPP项目中多处涉及政府财政资金支出,倘若不对PPP项目中政府财政支出的行为加以约束,就易导致政府滥用PPP模式,加大政府的财政压力。目前我国的PPP模式处于起步探索阶段,诸多配套制度尚未及时跟进,由此导致政府在缺乏科学合理的论证的前提下,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得不到有效规制,预算绩效机制的不健全也容易造成政府忽视PPP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加上PPP项目预算信息化程度不高等问题的存在,导致目前某些PPP项目的实施反而加剧了政府的财政风险,因此迫切需要在法律层面加强对PPP项目的财政预算的监管和规制。自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以来,我国开启了全口径预算管理模式,引入绩效预算理念,进一步强调预算公开的程度,加强了人大对预算的监督力度。但是由于理论基础的薄弱和实务经验的缺乏,预算法新理念的具体实施难以到位。经过对目前PPP项目财政预算相关文件的梳理和归纳,发现《预算法》中的规定不足以指导PPP项目的财政预算管理的需要,而我国目前尚未制定一部统一的PPP法律,有关PPP项目财政预算的法律法规内容较为零散,因此存在着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机制不完善、PPP项目预算信息公开机制不健全、PPP项目预算绩效机制不完备等问题。就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而言,应当明确合理的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主体,进一步确定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范围,加强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与中长期财政规划相适应,优化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方法;就PPP项目预算信息公开机制不健全而言,要提高PPP项目预算公开的法制化水准,提升PPP项目预算信息管理水平,加强PPP项目预算信息公开的监督;就PPP项目预算绩效机制不完备而言,要强化PPP项目预算绩效法治水平,建立PPP项目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推进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预算绩效评估。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21
本文编号:2599747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21
【参考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4条
1 郭燕;PPP项目的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6年
2 朱晓龙;PPP模式的财政风险问题研究[D];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16年
3 温师燕;地方政府利用PPP模式的财政约束研究[D];集美大学;2016年
4 罗晓峰;地方政府全口径预算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湘潭大学;2015年
,本文编号:2599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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