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约车行业规制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13 00:24
【摘要】:“互联网+”无疑是2017年最流行的词汇之一,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结合赋予了传统行业新的生命力。互联网与传统出租汽车的结合,产生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这一新兴的大众出行方式。网约车的出现,深受大众追捧,但也产生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2016年7月,由交通运输部部委会议通过,并由工信部、公安部等6个部门同意,颁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网约车新规)。新规在给予网约车合法地位的同时,对网约车的经营也做出了限制,再次引起了对于网约车应该如何规制的热议。现行的网约车规制方式整体局限于传统出租车行业的管理模式,新规本身就存在一些瑕疵,例如市场准入门槛过高、价格调控不明确、消费者保护不足等。本文认为对于我国网约车的法律规制问题,可以借鉴那些网约车行业发展较成熟的国家的规制方式,分析各国的优劣势,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网约车规制的概述,首先对网约车下了定义,接着分析网约车法律特征,以及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的区别,最后简单介绍了网约车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部分列举了域外一些国家网约车规制的现状,分别介绍了美国、英国、新加坡三个国家的规制情况,这部分的最后总结域外国家的先进经验以及对我国如何规制网约车的启示。第三部分首先介绍了我国网约车行业的发展现状,接着分析我国网约车规制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将这些问题分类列举。第四部分,通过前面三部分的分析与思考,结合我国具体的实际情况,对我国网约车规制提出一些可行性的优化建议。主要包括重构网约车的分类、适当引导网约车行业定价机制、建立先行赔付制度、完善网约车行业征信评价体系等。
【学位授予单位】:海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296
本文编号:2661067
【学位授予单位】:海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296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2条
1 侯登华;;网约车规制路径比较研究——兼评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06期
2 尹欣;张长青;;专车服务与出租汽车市场的法律规制[J];城市交通;2015年04期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4条
1 何东海;共享经济下网约车规制问题研究[D];安徽大学;2017年
2 姜丽;网约车监管法律问题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7年
3 周婷;论滴滴打车平台的法律责任[D];南京大学;2016年
4 张佳;“打车软件”的法律监管研究[D];山东大学;2016年
,本文编号:266106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26610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