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监管环境下上市公司股份代持法律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0-07-28 16:41
【摘要】: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关于上市公司股份代持的案件不断曝光,如最典型的是方正证券二股东政泉控股有限公司自曝曾为方正集团代持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案件,上市公司股份代持问题便逐渐成为了公司法和证券法领域频频探讨的热点。股份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一种股份处置方式,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通过书面协议确定存在股份代持的事实。公司法解释三只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代持问题予以肯定,然而鉴于证券市场本身的开放性、资合性、自由性等特性,上市公司股份代持的效力在法律层面上始终得不到确认,同时,证监会也明令禁止存在股份代持问题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文首先从上市公司股份代持的概述入手,分析国内关于上市公司股份代持的现状和问题,借鉴域外国家或地区的经验,提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份代持法律制度的建议。本篇文章论述要点如下:第一章引言,本部分是对文章的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方法、创新点展开论述。第二章上市公司股份代持概述,该部分介绍了股份代持的概念、特征以及股份代持现象的成因,然后以上市公司股份代持所具有的正当性加以说明此现象的合理性。第三章上市公司股份代持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该部分介绍了上市公司股份代持的立法现状、监管现状以及司法审判实践的现状,然后从中找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份代持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域外上市公司股份代持法律规制的经验,该部分主要介绍了域外上市公司中关于上市公司股份代持的法律规制现状,然后分析出域外上市公司股份代持法律规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五章完善上市公司股份代持法律制度的建议,该部分主要论述了完善我国相关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司法审判实务具体制度的建议,以期为我国关于上市公司股份代持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合理的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291.91
【图文】:
图 2.1 信托架构②(3)“受益权信托”方式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市场上出现了一种信托方式的“衍生物”,即“受益权信托受益权信托”方式实际上是信托方式的一个支流,就是将全部所有权进行信托的方
【学位授予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291.91
【图文】:
图 2.1 信托架构②(3)“受益权信托”方式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市场上出现了一种信托方式的“衍生物”,即“受益权信托受益权信托”方式实际上是信托方式的一个支流,就是将全部所有权进行信托的方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朱勇刚;;股权代持争议的民商事裁判及税务处理[J];纳税;2018年01期
2 欧阳珍妮;;股权代持协议风险与实际出资人利益保护[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7年06期
3 丛文;;股权代持——如何保障“透明人”利益的法律思考[J];法制博览;2017年26期
4 王磊;;股权代持中隐名股东法律风险相关问题探究[J];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7年04期
5 周克;;股权代持的认定与法律风险[J];山东国资;2017年03期
6 陈常拥;;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出资人的权利保护[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7年07期
7 张p
本文编号:277315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2773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