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百利”轮海难救助合同纠纷案研究
发布时间:2020-08-05 20:57
【摘要】: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大背景下,中国与国外的海上联系日益频繁,“一船瘫痪,全港遭殃”的风险越来越大,海难救助的作用日益凸显。为了更好地履行鼓励救助原则,必须要在法律上保障救助人的救助权益。然而,我国《海商法》在应对海难救助问题上还是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亟需得到完善。“加百利”轮海难救助合同纠纷案就是很好的体现。该案经过了三次审判,在海商法学术界和司法界引起很大的反响。该案涉及的雇佣救助的问题值得深入研究。对于雇佣救助的内容,《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都没有任何的具体规定,其他立法也没有规定任何与海难救助有关的内容,司法实践中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使得法官在实际审判活动中陷入困境。针对这一状况,本文对“加百利”轮案进行法律分析,在广泛阅读相关文献,对比国内外对雇佣救助的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雇佣救助的法律属性、雇佣救助合同的法律适用进行研究,从而指出当前我国对雇佣救助立法上的不足,提出完善建议,以保障在海难救助中使用雇佣救助形式的救助人获得救助报酬的权利的实现,贯彻落实鼓励救助原则,维护安全公平的海上经济秩序。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对“加百利”轮海难救助案的案情介绍,叙述案件发展始末,归纳出案件的关键争议点,即涉案救助合同的定性与救助报酬的确定问题。第二部分是对涉案救助合同的定性进行分析。通过介绍海难救助的定义、构成要件、法律属性及种类等理论知识,引出雇佣救助的概念,分析审判庭如何认定涉案救助合同为雇佣救助合同。第三部分是对涉案救助报酬确定的分析,研究得出雇佣救助合同并不能适用《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和《海商法》第九章的法律规定,接着分析审判庭适用《合同法》的合理性,肯定审判庭对雇佣救助性质与涉案款项不能变更的认定。第四部分分析研究本案对我国立法和司法的启示——雇佣救助如何适用法律,提出我国在雇佣救助立法上的建议,确定雇佣救助的性质并制定相关法律,同时做好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与配合。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294;D993.5
本文编号:2781868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294;D993.5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4条
1 李克岳;;浅析海难救助的法律性质[J];法制与经济(中旬);2011年12期
2 高培芳;;雇佣救助纳入海商法调整的必要性与调整内容之研究[J];海大法律评论;2010年00期
3 禹华英;;海难救助的性质与法律适用[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04期
4 刘笑天;;试论“雇佣救助”的法律归属[J];中国水运(下半月);2010年03期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吕欣;海难救助法律制度研究[D];哈尔滨工程大学;2010年
本文编号:278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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