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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违约处置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08-24 23:54
【摘要】:随着公司债券违约事件的集中爆发乃至常态化,构建以市场化和法治化为原则的债券违约处置路径成为当务之急。虽然,自2014年我国债券市场“零违约”怪状打破之后,投资者已经开始通过有增信债券担保权的实现,无增信债券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等法治化方式实现债券的本息回收。但是,由于法律层面尚未形成系统的债券违约处置制度,债券持有人只能依据一般债权的相关规则寻求救济,实际上本息回收效果并不理想。在债券市场违约事件发生的比例和违约金额呈逐年上涨趋势的“新常态”下,构建科学有效的公司债券违约处置方式迫在眉睫。本文将已发生的债券违约处置方式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数据分析、归纳总结、对比论证等研究方法对我国现有的债券违约处置方式进行了分类归纳,具体而言如下:首先,对既已发生的公司债券违约认定标准、处置方式进行分类梳理,总结选择不同违约处置方式债券本息回收率高低的差异,这有利于债券市场各参与主体在债券违约处置方案中横向对比,提高市场对债券违约处置方式的重视程度。其次,总结了违约处置方式中普遍存在的政府“刚性兑付”、担保增信措施失灵、自主协商机制效率低下、诉讼求偿程序繁杂等现有问题,借鉴美国、日本等成熟债券市场的相关制度,对违约处置中债券监管者、投资者利益代表机构——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司法救济方式提出了些许建议。笔者认为在公司债券违约的后期处置中,政府的隐性担保应当逐渐退出,使债券市场回归“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本质;在此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偿债保障措施,加强对限制性条款的规范性引导,引进特殊授权与一般授权的理论,增强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在违约处置中的互动联通,更好的发挥其制度效应;与此同时,优化司法诉讼程序,提高债券违约处置的效率。探寻债券违约后市场化、法治化的投资者本息回收路径,以期对债券市场的长远发展有所裨益。
【学位授予单位】:辽宁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2.28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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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瑞娟;姬江帆;;债券违约求偿途径及相关问题探讨[J];债券;2015年09期

2 马永波;;我国债券二级市场分层问题研究[J];证券市场导报;2015年08期

3 石磊;薛米江;;信用风险事件与市场反应——从ST湘鄂债和11天威MTN2说起[J];债券;2015年06期

4 武俊桥;刘沛佩;邢梅;;2014年证券市场法治述评[J];证券法苑;2015年01期

5 洪艳蓉;;《证券法》债券规则的批判与重构[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03期

6 张守文;;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法律调整[J];中国法学;2014年05期

7 洪艳蓉;;公司债券违约零容忍的法律救赎[J];法学;2013年12期

8 时文朝;;债券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问题[J];金融市场研究;2012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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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艳;;构建完善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N];金融时报;2018年

2 李曙光;刘欣东;;健全违约债券交易制度 促进违约风险处置[N];中国证券报;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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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陶亦康;债券违约的后续保全措施案例研究[D];北方工业大学;2018年

3 朱宇轩;公司债券违约风险研究[D];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

4 梁学栋;东北特钢债券违约案例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

5 陈献;债券违约风险控制与后期处置法律问题研究[D];上海大学;2017年

6 邵志敏;债券持有人参与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D];中共广东省委党校;2016年

7 薛琴;我国地方政府债券风险防范的法律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

8 胡瑾;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法律保护研究[D];吉林大学;2013年



本文编号:28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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