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优惠立法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0-09-02 15:58
随着上个世纪中叶西方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渐加深,养老问题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事实上,居民一旦退休,个人收入则大幅下降,而提前为老年生活储蓄,保证晚年有收入、有衣食,是很有必要的。西方学者通过研究发现,给予纳税人适当的税收优惠可激励其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提升其老年收入水平,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也由此产生。实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制度不仅有助于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还能减少政府财政支出,健全养老保障体系。但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尚处于试点阶段,有关税收优惠的规定还存在缺乏法律依据、税收激励作用不显著、税收不公平现象突出等问题。而国内学者对该养老保险税收优惠的研究也围绕着试点规定展开,鲜少从理论层面以及法律层面探讨如何完善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优惠立法。本文将结合多学科知识,阐明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优惠的基本理论,明确税收优惠的法律依据,并以税收公平、正义为导向,进一步细化税收优惠的具体规定。不同于一般商业养老保险,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规定特点鲜明,本文通过阐明其内在的基础理论,揭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优惠的重要作用。在评估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优惠立法的发展状况后,本文借鉴国外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优惠立法的经验,提出在《个人所得税法》中增设专条,明确实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法律依据;并进一步限定参与对象范围、细化个税抵免额度、引入新型税收优惠方式和增加税收处罚措施,以期完善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优惠立法。
【学位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22.22
本文编号:2810805
【学位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22.2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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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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