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诉讼中消费者举证责任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09-08 22:17
   2018年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批准设立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这意味着原本分别负责反垄断执法的三驾马车~((1))自此合三为一,反垄断执法工作也能够更加如火如荼地接续开展。然而公共执法并不是万能的,它也必须有私人执行作为补充才能使得获得更多发展成果。但从判决书的角度来看,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似乎进行得并不那么顺利。一是诉讼总体数量不高,这反映出我国《反垄断法》尚未充分渗透到大众视野中去;二是私人诉讼胜诉率较低,为数不多的私人诉讼基本都因为举证环节无法完成而以败诉告终,其中以消费者提起的诉讼更为明显。消费者维权问题一直是社会热门话题,若与反垄断诉讼结合起来研究,相信能够反映出更加实际的问题,也能使上述的两不顺找到去路。鉴于在实践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消费者的关系相较于垄断协议和经营者集中而言更为密切,所以本文选取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诉讼作为切入点进行研究。本文共分四个章节对主题进行讨论。第一章运用案例分析法,从实际问题出发展开研究,指出案例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即消费者所提出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诉讼胜诉率极低,并初步提出消费者举证责任负担过重是其中可能的原因,还特别阐释了将消费者特别讨论的原因。第二章首先概括了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制情况以及在此类案件中原被告所要承担的举证责任,直观展现二者责任负担的不同,随后介绍了当前法律为平衡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举证责任作出了哪些尝试。但事实上,已有的尝试并未起到应有之效果,对于其各中原因,笔者认为可能是因为举证责任转移的适用条件不明,于是第三章便对举证责任的适用条件展开理论研究,详细举出了在何等条件下才能进行举证责任转移。第四章则是对第三章的反思,因举证责任转移具有本身固有的局限性,依靠法官的主观判断不如由法律客观决定更为稳定,故提出将举证责任进行倒置,从根本上减轻消费者的举证责任,最后通过对现有倒置规则的分析类比,提出了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诉讼中消费者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的设计。
【学位单位】:外交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23.8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何暄;;举证责任转移的适用条件问题研究 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谈起[J];电子知识产权;2015年12期

2 安晨曦;;举证责任倒置:一个迷思概念的省思——以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为中心[J];湖北社会科学;2015年11期

3 霍海红;;论共同危险行为规则之无因果关系免责 以《侵权责任法》第10条之解释为中心[J];中外法学;2015年01期

4 王伯潇;;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实践困局与路径再勘——以司法解释施行后的实证经验为中心[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01期

5 薄晓波;;倒置与推定:对我国环境污染侵权中因果关系证明方法的反思[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06期

6 王亚新;;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J];证据科学;2014年01期

7 Adrian Emch;梁勇;;反垄断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J];电子知识产权;2013年05期

8 杨春华;;消费者反垄断诉讼的本源与我国应然之探[J];现代法学;2012年05期

9 李浩;;《民事诉讼法》修订中的举证责任问题[J];清华法学;2011年03期

10 陈兵;;我国《反垄断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条款适用问题辨识[J];法学;2011年01期

相关会议论文 前1条

1 李庆;王静;;“举证证明责任”司法适用的失范与规制[A];法院改革与民商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29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上)[C];2018年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3条

1 钮杨;论反垄断民事诉讼[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

2 翁卫国;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经济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6年

3 魏庆玉;证明责责任减减轻论[D];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



本文编号:281470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281470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a16cd***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