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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九民纪要”看民商法在利益平衡上的区别——以“九民纪要”关于公司纠纷的裁判思路为视角

发布时间:2020-12-29 22:14
  "九民纪要"中关于公司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中一个重要关注点就是注重对各方利益的平衡。在对赌协议、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清算人义务责任的裁判思路中,都体现出了对投资人、公司、债权人、股东的多元主体利益平衡。注重利益的多元、相对平衡是商法与民法的显著区别之一。民法利益平衡的目的在于寻求公平,商法利益平衡的目的在于维护效率。民商两法在利益平衡上存在不同的原因主要在于逻辑起点、交易模式和主体间存在着差异。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年11期

【文章页数】:3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后民法典时代民商关系的立法反思[J]. 赵万一,赵舒窈.  湖北社会科学. 2019(10)
[2]商事审判与非商事民事审判之比较研究[J]. 江必新.  法律适用. 2019(15)
[3]民法逻辑、商法思维与法律适用[J]. 郑彧.  法学评论. 2018(04)
[4]民法与商法二元格局的演变与形成[J]. 施鸿鹏.  法学研究. 2017(02)
[5]尊重商法的特殊思维[J]. 王保树.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1(02)
[6]论商法的基本原则[J]. 王春婕.  山东法学. 1997(04)



本文编号:294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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