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私家车模式下平台与驾驶员之间的法律责任探析
发布时间:2021-01-06 04:02
网约车与传统的巡游车有着极大的差别,其依托“互联网+”技术而发展,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其与传统的客运服务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网约车平台与网约车驾驶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重新界定,也需要重新明确网约车平台与网约车驾驶员之间的违约责任以及侵权责任的承担。网约车存在多种运行模式,本文研究的对象为在网约车快车模式中的“私家车+私家车驾驶员”这一模式。在这一模式中,网约车平台与网约车驾驶员之间的法律关系众说纷纭,本文认为网约车平台与网约车驾驶员之间成立委托合同关系。在对两者关系的认定中,通过比较委托合同说与劳动关系说,雇佣关系说,居间合同说,从而得出自己的结论。“私家车+私家车驾驶员”这一网约车模式采用委托关系说来认定两者之间的关系较为合理。在对网约车与网约车驾驶员之间法律责任的承担这一部分中,本文将其分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两部分来分别阐述。在违约责任这一部分中,首先通过阐释网约车平台与网约车驾驶员成立委托合同的特殊性来认定网约车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以及标的。从而得出两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随后,本文通过研究一般违约责任中的免责事由,得出了...
【文章来源】:暨南大学广东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3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2 研究综述
2.网约车平台与网约车驾驶员之间的法律关系界定
2.1 网约车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之间法律关系认定的困境
2.2 现有的理论学说
2.3 笔者对于两者之间法律关系的思考
3.平台与驾驶员之间的违约责任承担
3.1 平台与驾驶员之间委托合同的特殊性
3.2 平台与驾驶员之间违约责任的认定
3.3 平台与驾驶员之间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4.平台与驾驶员之间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分担
4.1 平台与驾驶员之间责任对于交通事故侵权的责任分担原则
4.2 平台与驾驶员侵权责任分担的具体分析
5.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2959896
【文章来源】:暨南大学广东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3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2 研究综述
2.网约车平台与网约车驾驶员之间的法律关系界定
2.1 网约车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之间法律关系认定的困境
2.2 现有的理论学说
2.3 笔者对于两者之间法律关系的思考
3.平台与驾驶员之间的违约责任承担
3.1 平台与驾驶员之间委托合同的特殊性
3.2 平台与驾驶员之间违约责任的认定
3.3 平台与驾驶员之间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4.平台与驾驶员之间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分担
4.1 平台与驾驶员之间责任对于交通事故侵权的责任分担原则
4.2 平台与驾驶员侵权责任分担的具体分析
5.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2959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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