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舞弊多缴税款退还制度设计构想
发布时间:2021-01-24 07:25
财务舞弊多缴税款是一种出于非法目的故意而为的税款给付,依税收法定、税收公平和合理行政原则应该退还。但这种多缴税款不同于过错所致多缴税款,其行为兼具财务舞弊性和税收违法性,对国家税收和税用管理秩序危害不轻,不宜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给予退税处理,需要从严管理和新的制度供给。可以2015年《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五条为基础,借鉴日本虚假会计过多纳税申报减额更正制度,针对财务舞弊多缴税款的特殊性,补充安排一种限制性的最终全部退还制度。
【文章来源】:税收经济研究. 2020,25(01)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为虚增收入和利润所纳税款属财务舞弊多缴税款
二、财务舞弊多缴税款的退还理由
三、财务舞弊多缴税款的退还应从严管理
(一)对税收管理秩序的危害性
(二)对税用管理秩序的危害性
四、我国多缴税款退还制度存在的问题
五、财务舞弊多缴税款退还制度设计构想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从企业生命周期角度分析财务舞弊影响因素及演化[J]. 胡华夏,刘雯. 财会月刊. 2018(14)
[2]“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宪法学展开[J]. 童之伟. 中外法学. 2018(03)
[3]管理舞弊的形成机理及治理对策研究[J]. 王鲁平,陈羿. 管理工程学报. 2018(01)
[4]论税收学[J]. 杨元伟. 税务研究. 2017(09)
[5]新制度供给下的公共利益对个人利益的引导——基于税收征纳博弈分析[J]. 欧纯智. 税务研究. 2016(12)
[6]战后70年日本经济发展轨迹与思考[J]. 徐梅. 日本学刊. 2015(06)
[7]论税法与私法的联系[J]. 杨小强. 法学评论. 1999(06)
本文编号:2996843
【文章来源】:税收经济研究. 2020,25(01)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为虚增收入和利润所纳税款属财务舞弊多缴税款
二、财务舞弊多缴税款的退还理由
三、财务舞弊多缴税款的退还应从严管理
(一)对税收管理秩序的危害性
(二)对税用管理秩序的危害性
四、我国多缴税款退还制度存在的问题
五、财务舞弊多缴税款退还制度设计构想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从企业生命周期角度分析财务舞弊影响因素及演化[J]. 胡华夏,刘雯. 财会月刊. 2018(14)
[2]“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宪法学展开[J]. 童之伟. 中外法学. 2018(03)
[3]管理舞弊的形成机理及治理对策研究[J]. 王鲁平,陈羿. 管理工程学报. 2018(01)
[4]论税收学[J]. 杨元伟. 税务研究. 2017(09)
[5]新制度供给下的公共利益对个人利益的引导——基于税收征纳博弈分析[J]. 欧纯智. 税务研究. 2016(12)
[6]战后70年日本经济发展轨迹与思考[J]. 徐梅. 日本学刊. 2015(06)
[7]论税法与私法的联系[J]. 杨小强. 法学评论. 1999(06)
本文编号:2996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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