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复效中危险程度显著增加适用之研究
发布时间:2021-02-04 01:11
有别于一般的合同,人身保险合同具有长期性、持续性、储蓄型等鲜明特点。通常人身保险合同中支付保险费的方式为分期缴纳,如此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便是投保人因一时疏忽或经济困难等主观原因无法按期准时缴纳,此时的保险人若按照一般的民法基本原则直接行使合同解除权,不仅会使投保人一方丧失保险利益,而且亦会损害保险人一方的经营状况。在这种情况下,人身保险合同的复效规则便应运而生。平衡保险合同多方当事人的利益并确保利益最大化便是该规则的设计初衷。在具体的规范设计中,如何综合平衡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的利益从而更好的促进保险市场繁荣发展,涉及到很多法律因素的认定与理解。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这项规定的具体适用便是诸多因素中的重要一项。然而,相对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立法尚不完善的现实情况,关于人身保险复效规则的适用规定便显得有些简单,仔细研究就会发现其规定有许多缺漏。法律与司法解释中的空白导致在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规定的具体适用中出现诸多争论。诸如在“危险程度”的界定范围上,将物质危险作为认定的唯一标准尚不妥当,道德危险适用强制复效模式会削弱惩戒效果,心理危险是否应当列入使用标准中;涉及到中止期间的认定问题,基于人...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6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的价值与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
第一章 保险合同复效规则价值审视
第一节 保险合同复效规则释义
第二节 保险合同复效规则适用价值定位
一、为投保人提供法律救济途径
二、维护与保障保险人的综合利益
三、维系保险市场的交易安全
四、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及平等的应有之义
第三节 保险合同复效规则适用条件的具体规范
一、复效后保险合同的性质界定
二、保险合同复效规则适用的构成要件
第二章 保险合同复效规则下危险程度显著增加适用之标准探析
第一节 “危险增加”内涵的厘清
一、“危险增加”的基本含义
二、“危险增加”的具体要件构成
第二节 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现行适用标准
一、“显著增加”的总体认定标准
二、“显著增加”认定的客观标准
三、“显著增加”认定的主观标准
第三章 “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实务适用面临之困境分析
第一节 “危险程度”的界定范围存在局限性
一、物质危险作为唯一标准不具备周延性
二、道德危险适用强制复效主义惩戒作用削弱
三、心理危险尚未纳入界定体系中
第二节 “中止期间”界定困难
一、保险标的危险增加状况不易衡量
二、中止节点的认定存在不公正性
三、拒绝复效的举证证明受限
第三节 “危险程度减少”规定不健全
一、“危险减少”的规定集中于财险合同
二、“危险减少”适用于人险合同具有必要性
第四章 “危险程度显著增加”适用之完善路径选择
第一节 客观适用优化路径
一、对“危险程度”的界定要素进行扩大解释
二、危险程度增加时间点界定为投保人申请复效时
三、危险程度显著减少应减收保费
第二节 主观适用完善路径
一、参照保险人的行业习惯
二、考察申请复效时的整体环境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本文编号:3017466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6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的价值与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
第一章 保险合同复效规则价值审视
第一节 保险合同复效规则释义
第二节 保险合同复效规则适用价值定位
一、为投保人提供法律救济途径
二、维护与保障保险人的综合利益
三、维系保险市场的交易安全
四、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及平等的应有之义
第三节 保险合同复效规则适用条件的具体规范
一、复效后保险合同的性质界定
二、保险合同复效规则适用的构成要件
第二章 保险合同复效规则下危险程度显著增加适用之标准探析
第一节 “危险增加”内涵的厘清
一、“危险增加”的基本含义
二、“危险增加”的具体要件构成
第二节 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现行适用标准
一、“显著增加”的总体认定标准
二、“显著增加”认定的客观标准
三、“显著增加”认定的主观标准
第三章 “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实务适用面临之困境分析
第一节 “危险程度”的界定范围存在局限性
一、物质危险作为唯一标准不具备周延性
二、道德危险适用强制复效主义惩戒作用削弱
三、心理危险尚未纳入界定体系中
第二节 “中止期间”界定困难
一、保险标的危险增加状况不易衡量
二、中止节点的认定存在不公正性
三、拒绝复效的举证证明受限
第三节 “危险程度减少”规定不健全
一、“危险减少”的规定集中于财险合同
二、“危险减少”适用于人险合同具有必要性
第四章 “危险程度显著增加”适用之完善路径选择
第一节 客观适用优化路径
一、对“危险程度”的界定要素进行扩大解释
二、危险程度增加时间点界定为投保人申请复效时
三、危险程度显著减少应减收保费
第二节 主观适用完善路径
一、参照保险人的行业习惯
二、考察申请复效时的整体环境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本文编号:3017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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