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支付服务法案》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1-03-01 14:07
2020年1月28日,新加坡《支付服务法案》正式实施。在这一法案下,"指定制度"和"许可制度"两条监管框架并行,并将电子支付和数字货币交易纳入监管范围。对我国新兴支付服务的监管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文章来源】:黑龙江金融. 2020,(02)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新加坡《支付服务法案》主要内容
(一)监管范围和目标
(二)监管框架:指定制度和许可制度
(三)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
(四)支付服务业务边界
对我国支付服务监管的启示
(一)统一法律简化支付服务监管
(二)兼顾支付系统的互通和竞争
(三)实行电子支付账户限额管理
(四)严格限定支付服务业务边界
政策建议
(一)持续优化支付服务监管法律法规架构
(二)促进支付体系互通和市场竞争
(三)明确禁止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类银行业务
本文编号:3057591
【文章来源】:黑龙江金融. 2020,(02)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新加坡《支付服务法案》主要内容
(一)监管范围和目标
(二)监管框架:指定制度和许可制度
(三)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
(四)支付服务业务边界
对我国支付服务监管的启示
(一)统一法律简化支付服务监管
(二)兼顾支付系统的互通和竞争
(三)实行电子支付账户限额管理
(四)严格限定支付服务业务边界
政策建议
(一)持续优化支付服务监管法律法规架构
(二)促进支付体系互通和市场竞争
(三)明确禁止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类银行业务
本文编号:3057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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