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标识法律保护制度的协调与完善
发布时间:2021-03-06 16:07
商业标识的保护模式一种是设权保护模式,以《商标法》为代表;另一种是侵权法保护模式,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代表。以法益保护模式相关理论为指导,重在厘清《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商业标识的界限。驰名商标跨类保护、反向假冒和抢注域名不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应当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当在混淆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之外,增加淡化和阻碍竞争两类针对商业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如此,《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商业标识或可得到周延、恰当之保护。
【文章来源】:现代法学. 2020,42(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划分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商业标识界限的理据
(一)设权保护模式
(二)侵权法保护模式
(三)设权保护模式和侵权法保护模式的区别
二、划分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商业标识界限的标准
(一)商标是否注册
(二)被诉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三、对侵犯商标权行为类型的质疑和修改建议
(一)反向假冒
(二)关于注册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
(三)将他人商标标识抢注为域名
四、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商业标识的制度完善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度进步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商业标识规定的不足
1.未涵盖所有商业标识。
2.未涵盖所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
(三)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商业标识规定的修改建议
1.混淆类
2.淡化类
3.阻碍竞争类
五、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比较法视角下德国与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新近发展[J]. 安斯加尔·奥利,范长军. 知识产权. 2018(06)
[2]论《民法总则》知识产权条款中的“专有”[J]. 李琛. 知识产权. 2017(05)
[3]论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权益的平行保护[J]. 郑友德,万志前. 法商研究. 2009(06)
[4]体系化视角中的物权法定[J]. 常鹏翱. 法学研究. 2006(05)
[5]知识产权法定主义及其适用——兼与梁慧星、易继明教授商榷[J]. 李扬. 法学研究. 2006(02)
[6]反向假冒质疑[J]. 韦之,白洪娟. 知识产权. 2004(01)
本文编号:3067395
【文章来源】:现代法学. 2020,42(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划分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商业标识界限的理据
(一)设权保护模式
(二)侵权法保护模式
(三)设权保护模式和侵权法保护模式的区别
二、划分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商业标识界限的标准
(一)商标是否注册
(二)被诉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三、对侵犯商标权行为类型的质疑和修改建议
(一)反向假冒
(二)关于注册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
(三)将他人商标标识抢注为域名
四、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商业标识的制度完善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度进步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商业标识规定的不足
1.未涵盖所有商业标识。
2.未涵盖所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
(三)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商业标识规定的修改建议
1.混淆类
2.淡化类
3.阻碍竞争类
五、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比较法视角下德国与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新近发展[J]. 安斯加尔·奥利,范长军. 知识产权. 2018(06)
[2]论《民法总则》知识产权条款中的“专有”[J]. 李琛. 知识产权. 2017(05)
[3]论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权益的平行保护[J]. 郑友德,万志前. 法商研究. 2009(06)
[4]体系化视角中的物权法定[J]. 常鹏翱. 法学研究. 2006(05)
[5]知识产权法定主义及其适用——兼与梁慧星、易继明教授商榷[J]. 李扬. 法学研究. 2006(02)
[6]反向假冒质疑[J]. 韦之,白洪娟. 知识产权. 2004(01)
本文编号:3067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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