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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有效期的法律分析——从《合同法》与招标采购法律的双视角

发布时间:2021-03-09 13:01
  <正>本文围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以及竞价等投标(响应)有效期的性质、效力、特点及实践中容易引发的争议,结合《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分析论证。本文围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以及竞价等投标(响应)有效期的性质、效力、特点及实践中容易引发的争议,结合《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分析论证。为行文表述统一之便,本文中所涉及的招标、采购、竞价方式统称为"招标"。招标投标、竞争性谈判、竞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采购. 2020,(01)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通过招标程序的合同成立与生效条件
    (一)发出中标通知书,合同即成立。
    (二)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方生效。
二、目前关于投标有效期适用的法律依据
    (一)工程招标领域。
    (二)政府采购领域。
    (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领域。
        1.《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第1号)。
        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标准招标文件(试行)》(商务部对外贸易司),也通过招标文件范本的形式对有关内容作出指引。
三、投标有效期设定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限定
    (一)一般要求事先明确约定。
    (二)对招标人产生限制。
    (三)对投标人产生限制。
四、基于投标有效期的几个争议问题
    (一)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其有效性引发争议。
    (二)中标结果改变,因合同准备行为引发争议。
    (三)投标人响应期限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不一致,引发争议。
五、投标有效期相关问题解决方案分析
    (一)合理设定投标有效期。
    (二)发生超期情形时,根据具体情形区别处理。
        1.区分是否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
        2.如确认不属于不可抗力,招标人可视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
        3.在招标文件中做好投标有效期与保证金有效期的衔接约定。
    (三)完善投标有效期有关制度和流程规定。
        1.关于超过投标有效期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在投标有效期之内,而签订合同时超出投标有效期,此时合同的效力认定。
        3.关于投标人响应期限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不一致。
        4.关于中标候选人提前准备履约后,中标通知书因故归于无效。



本文编号:3072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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