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交通事故中平台公司损害赔偿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21-03-23 02:08
迄今为止,网约车服务在中国发展了多年,使人们的出行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然而,新经济形态蓬勃发展的同时,其所隐藏的法律风险也必然会逐渐暴露出来。实践中,网约车服务产生交通事故时平台公司主张其为信息服务提供商企图规避责任,而保险公司也因私家车的车辆使用用途改变而拒绝赔偿,私家车主被置于孤立的位置独自面对赔偿,而其经济上的劣势地位往往使得受害人不能第一时间获得救助。因此,各方主体在新经济模式中身份的不明确是网约车服务发展的一大障碍。明晰各方在经营活动中所扮演的实际角色,合理的分配其所应承担的责任,是目前最为紧要的问题。本文在介绍网约车概念、分类的基础上,通过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类型及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的理论进行梳理,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的服务与居间服务进行了对比,明确了其作为客运服务提供商应以承运人的身份在具体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同时,借鉴了英美雇主责任承担的相关判例与规则,从理论上分析平台公司与司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而后以我国对于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规定是否成立从合法性层面上讨论二者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并尝试提出具体的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实践中二者关系混乱的局面。
【文章来源】:南昌大学江西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3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第2章 网约车运营模式概要
2.1 网约车的产生与发展
2.2 网约车的类型及其运营模式
2.3 网约车与出租车的关系
第3章 网约车交通事故中平台公司损害赔偿责任分析
3.1 网约车交通事故中平台公司应承担责任的类型
3.2 网约车交通事故中平台公司应承担责任的理论分析
第4章 网约车平台公司实际承运人责任的认定
4.1 网约车平台公司身份的辨析
4.2 网约车平台公司认定为实际承运人的依据
第5章 网约车平台公司雇主责任的认定
5.1 网约车平台公司雇主责任的认定前提——存在劳动关系
5.2 网约车平台公司与司机间劳动关系的认定规则及存在的问题
5.2.1 英美国家关于认定网约平台公司与司机二者关系的判例
5.2.2 我国法律对平台公司与司机间劳动关系的认定所存在的问题.
5.3 完善认定劳动关系的规则,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的雇主责任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094922
【文章来源】:南昌大学江西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3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第2章 网约车运营模式概要
2.1 网约车的产生与发展
2.2 网约车的类型及其运营模式
2.3 网约车与出租车的关系
第3章 网约车交通事故中平台公司损害赔偿责任分析
3.1 网约车交通事故中平台公司应承担责任的类型
3.2 网约车交通事故中平台公司应承担责任的理论分析
第4章 网约车平台公司实际承运人责任的认定
4.1 网约车平台公司身份的辨析
4.2 网约车平台公司认定为实际承运人的依据
第5章 网约车平台公司雇主责任的认定
5.1 网约车平台公司雇主责任的认定前提——存在劳动关系
5.2 网约车平台公司与司机间劳动关系的认定规则及存在的问题
5.2.1 英美国家关于认定网约平台公司与司机二者关系的判例
5.2.2 我国法律对平台公司与司机间劳动关系的认定所存在的问题.
5.3 完善认定劳动关系的规则,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的雇主责任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09492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0949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