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私益信托纠纷裁判逻辑类型化研究

发布时间:2021-04-19 02:13
  私益信托纠纷是与公益信托纠纷相对应的,民事信托纠纷和营业信托纠纷的总称,它是指在民事信托、营业信托等民事主体为特定主体的私人利益而设立的信托中,信托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广义的私益信托纠纷包括了典型的(狭义的)私益信托纠纷和非典型的私益信托纠纷,它是指一切需要适用《信托法》来认定案件争议焦点的非公益的信托纠纷。法院在说明其认定信托合同成立时的理由如果仅仅是信托合同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标准,而不对信托合同成立的要素进行审查,容易导致司法实务中法院对《信托法》的适用流于形式。在当事人主张解除信托的场合,法院除了应该审查主张解除一方是否有《合同法》意义上的解除权,更应该审查委托人是否有《信托法》意义上的解除权。在原告主张信托合同不成立的案件中,法院也只会审查原告主张的具体理由是否成立,仍然不是主动审查信托合同的各个要素是否齐备且合法。法院对于受托人是否应当赔偿委托人或投资人损失这一问题在说理上和结果上的差异较大,影响法院裁判结果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案情的复杂程度、信托产品的类型、信托合同对相关义务约定的详尽程度、审理法院不同等。在股权信托中,将持股行为一概认定为担保,不仅可能忽... 

【文章来源】: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省

【文章页数】:5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私益信托纠纷裁判逻辑类型化研究


图0-1私益信托纠纷类型

案由,纠纷,民事案件,第一审


私益信托纠纷裁判逻辑类型化研究第二章典型的私益信托纠纷之民事信托纠纷裁判逻辑描述与分析-18-中是否有信托纠纷出现。2001年10月1日我国《信托法》正式生效实施,《信托法》第三条将我国的信托分为了民事、营业和公益三类。2008年4月1日《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法发〔2008〕11号)正式实施,《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制定了新的案由编排体系,最高院以民法理论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为基础,结合现行立法及审判实践,将案由的编排体系划分为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物权,债权,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知识产权,海事海商,与铁路运输有关的民事纠纷,与公司、证券、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等共十大部分,作为第一级案由,信托纠纷被分类在与公司、证券、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之下作为二级案由,民事信托纠纷、营业信托纠纷、公益信托纠纷被分类到信托纠纷之下作为三级案由。图2.1信托纠纷案由分类2008年版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还明确了案由的适用原则,即第一审法院立案时应当根据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性质,首先应适用第四级案由,第四级案由没有规定的才适用第三级案由,第三级案由中没有规定的,直接适用相应的第二级案由或者

案由,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实体法


私益信托纠纷裁判逻辑类型化研究第二章典型的私益信托纠纷之民事信托纠纷裁判逻辑描述与分析-19-第一级案由。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属于主从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以主法律关系确定案由,但当事人仅以“从法律关系”起诉的,则以“从法律关系”确定案由。均为诉争法律关系的,则按诉争的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2011年2月18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修改了2008年实施的《民事案由规定》中的部分内容,但信托纠纷、民事信托纠纷、营业信托纠纷、公益信托纠纷的案由级别均没有任何变化,只是随它们共同的第一级案由“与公司、证券、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从第九部分变成了第八部分。另外与信托纠纷相关的纠纷中,委托理财合同纠纷项下增设了“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和“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图2-2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分类民事案由制度是试图统合实体法与程序法问题的一次有益尝试,有学者认为民事案由的功能定位应当回归法院管理功能,不能过分强调民事案由在案件审理上的指导作用[1],笔者同意这样的观点,因为在实务中,各个地区、各级法院负责立案的不同工作人员的知识背景、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法律关系的理解也会存在差异,即使制[1]曹建军.民事案由的功能:演变、划分与定位[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8,36(05):120-128.


本文编号:314662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14662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f0285***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