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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三和与建华设立合营企业拓纳未依法申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1-04-26 18:10
  <正>2020年6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建华管桩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广东拓纳建材有限公司未依法申报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附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20]10号当事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中山市东升镇同兴东路30号当事人:广东建华管桩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中山市民众镇沙仔工业区 

【文章来源】: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0,(07)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附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
        (二)交易概况
    二、违法事实及理由
        (一)本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二)本案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三、行政处罚依据和决定



本文编号:316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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