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交易的法律规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1-05-12 12:41
2009年以来,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迅速,在政府政策引导与支持下,2016年我国大数据产业步入了成熟期,有望在我国“十三五”计划期间,带动市场价值规模达万亿之巨的IT服务产业实现转型,①并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其他领域协同发展。大数据产业逐渐成熟,数据资源的商品化也随之成为了现实,并成为大数据产业增长重要推动力之一,同时其本身也蕴含着巨大的价值,数据交易产业本身的的经济价值在不断提升。信息技术的发展带动着数据产业产生巨大的商业价值,而我国却没有与之对应的足够完善的法律规制体系。在立法领域,目前仅《电子商务法》及《网络安全法》针对电商消费者及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进行立法,然而以上两部法律主要是从行业领域进行的规范,并非民法领域的规定。数据交易究竟应当如何予以规制,成为当前民法领域探讨的热点之一。对此,首先面对的问题便是数据交易产业中,数据的法律属性究竟为何?我国当前立法对此并无明确回应,而学界则争论良多,争论之关键点在于是否要在数据上设立支配权,赋予其法律之强力保护。数据法律属性的不定导致数据交易法律规制途径模糊,数据规制上的无为现状一方面导致公民个人信息权益无法保障,另一方面数据交易...
【文章来源】: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 选题背景及意义
(二) 研究现状
(三) 研究的框架结构
一、数据之法律属性探析
(一) 数据权利化的主要观点
(二) 数据权利化之障碍
(三) 数据之应然法律属性
二、数据交易模式及其所涉利益保护分析
(一) 数据交易的产生及发展
(二) 数据交易模式分析
(三) 数据交易所涉的利益保护
三、我国数据交易法律规制的现状与问题
(一) 我国数据交易法律规制现状
(二) 我国数据交易法律规制问题
四、数据交易法律规制之域外考察
(一) 欧盟对数据交易的法律规制
(二) 美国对数据交易的法律规制
(三) 小结
五、数据交易法律规制的完善
(一) 个人信息立法规范数据交易行为
(二) 《合同法》对数据交易应有所回应
(三) 数据交易合同外数据侵害行为的法律规制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内外大数据交易平台调研分析[J]. 王卫,张梦君,王晶. 情报杂志. 2019(02)
[2]数权、数权制度与数权法研究[J]. 龙荣远,杨官华. 科技与法律. 2018(05)
[3]权利的内在伦理解析——基于新兴权利引发权利泛化现象的反思[J]. 王方玉. 法商研究. 2018(04)
[4]个人信息商业利用的正当性与民法规则构想[J]. 叶敏. 中国高校社会科学. 2018(04)
[5]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对我国的启示[J]. 王达,伍旭川. 金融与经济. 2018(04)
[6]大数据交易中的数据所有权研究[J]. 杨张博,王新雷. 情报理论与实践. 2018(06)
[7]数据财产保护的权利进路初探[J]. 刘金瑞. 中国信息安全. 2017(12)
[8]是“媒介即讯息”,不是“媒介即信息”:从符号学视角重新理解麦克卢汉的经典理论[J]. 张骋. 新闻界. 2017(10)
[9]数据权体系及其法治意义[J]. 吕廷君.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17(05)
[10]数据交易:趋势与对策[J]. 张敏. 信息通信技术. 2017(04)
硕士论文
[1]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研究[D]. 刘酒龙.吉首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183435
【文章来源】: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 选题背景及意义
(二) 研究现状
(三) 研究的框架结构
一、数据之法律属性探析
(一) 数据权利化的主要观点
(二) 数据权利化之障碍
(三) 数据之应然法律属性
二、数据交易模式及其所涉利益保护分析
(一) 数据交易的产生及发展
(二) 数据交易模式分析
(三) 数据交易所涉的利益保护
三、我国数据交易法律规制的现状与问题
(一) 我国数据交易法律规制现状
(二) 我国数据交易法律规制问题
四、数据交易法律规制之域外考察
(一) 欧盟对数据交易的法律规制
(二) 美国对数据交易的法律规制
(三) 小结
五、数据交易法律规制的完善
(一) 个人信息立法规范数据交易行为
(二) 《合同法》对数据交易应有所回应
(三) 数据交易合同外数据侵害行为的法律规制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内外大数据交易平台调研分析[J]. 王卫,张梦君,王晶. 情报杂志. 2019(02)
[2]数权、数权制度与数权法研究[J]. 龙荣远,杨官华. 科技与法律. 2018(05)
[3]权利的内在伦理解析——基于新兴权利引发权利泛化现象的反思[J]. 王方玉. 法商研究. 2018(04)
[4]个人信息商业利用的正当性与民法规则构想[J]. 叶敏. 中国高校社会科学. 2018(04)
[5]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对我国的启示[J]. 王达,伍旭川. 金融与经济. 2018(04)
[6]大数据交易中的数据所有权研究[J]. 杨张博,王新雷. 情报理论与实践. 2018(06)
[7]数据财产保护的权利进路初探[J]. 刘金瑞. 中国信息安全. 2017(12)
[8]是“媒介即讯息”,不是“媒介即信息”:从符号学视角重新理解麦克卢汉的经典理论[J]. 张骋. 新闻界. 2017(10)
[9]数据权体系及其法治意义[J]. 吕廷君.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17(05)
[10]数据交易:趋势与对策[J]. 张敏. 信息通信技术. 2017(04)
硕士论文
[1]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研究[D]. 刘酒龙.吉首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18343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1834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