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数据“杀熟”的政府监管及其改进
发布时间:2021-06-07 14:47
随着大数据时代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其所带来的利弊同时作用于各大电商平台,大数据"杀熟"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使政府在市场监管的复杂性和艰难性骤然攀升,对此,本文从消费者权益、市场秩序和社会伦理方面对大数据"杀熟"的危害进行了详细描述,从而论述政府在大数据"杀熟"中履行其职责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从政府监管的角度提出一些治理大数据"杀熟"的建议,以期对政府整治网络市场乱象有所帮助。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08)
【文章页数】:2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全国首例刷单炒信案定性之追问[J]. 刘雪丹. 中国检察官. 2017(18)
[2]消费者权利的法律属性分析[J]. 何庭洁.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09(03)
[3]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J]. 刘建华. 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03)
本文编号:3216780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08)
【文章页数】:2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全国首例刷单炒信案定性之追问[J]. 刘雪丹. 中国检察官. 2017(18)
[2]消费者权利的法律属性分析[J]. 何庭洁.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09(03)
[3]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J]. 刘建华. 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03)
本文编号:321678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216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