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禁令救济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
发布时间:2017-09-18 14:03
本文关键词: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禁令救济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
【摘要】: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有权申请禁令救济,但这项权利的行使应当受到适度规制。具体规制路径的选择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三种:美国模式、德国模式和欧盟模式。我国在积极学习域外代表模式的基础上形成了以反垄断法为框架结合FRAND原则考量的禁令救济规制模式,并在立法、执法、司法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对于"反向专利劫持"认识不够、缺乏认定被许可人"善意"的标准和相关法条完善的局限性。
【作者单位】: 安徽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标准必要专利 禁令救济 反垄断
【分类号】:D922.294
【正文快照】: 知识经济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意思的日渐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在各国呈现“井喷”之势。在着重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知识产权的滥用行为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从华为诉IDC案开始,标准必要专利日渐为普通民众所接触。高通案的巨额罚款,更是将整个社会对于标准必要专利的关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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