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纠纷案引发的争议
发布时间:2017-09-24 22:33
本文关键词:信用证纠纷案引发的争议
更多相关文章: 信用证业务 东亚银行 议付 押汇 出口押汇申请书 开证行 民事裁定书 案经 汇丰 申请再审
【摘要】:正押汇与议付争论已久,但二者并非同一个概念。笔者建议,融资行在受理融资申请时应审慎用语。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与大连汇丰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达")的信用证纠纷申请再审的民事裁定书(民申字第680号)(下称"裁定书")。该案焦点之一是押汇与议付的区别。该案经一审、二审和再审,虽然裁定
【作者单位】: 安徽农业大学经管学院;中国石油海外勘探开发公司;
【关键词】: 信用证业务;东亚银行;议付;押汇;出口押汇申请书;开证行;民事裁定书;案经;汇丰;申请再审;
【分类号】:D922.28;F740.4
【正文快照】: 押汇与议付争论已久,但二者并非同一个概念。笔者建议,融资行在受理融资申请时应审慎用语。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与大连汇丰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达”)的信用证纠纷申请再审的民事裁定书(民申字第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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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s,
本文编号:91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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