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空白期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09-27 03:11
本文关键词:保险空白期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摘要】:保险人为了提高签单率,往往要求投保人提前缴纳一部分保费,此时保险人还没有承保,这才产生了保险空白期法律问题。为了解决保险空白期问题,必须要认识到保险的特征,多运用经济手段来规范引导保险人的展业行为,少用一些法律强制其承担责任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切实考虑双方地位,平衡双方之间利益,合理分配权利义务。一方面要规范保险人的展业行为,另一方面合理分担保险空白期的风险。
【作者单位】: 郑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保险合同 空白期 展业行为 风险分担
【分类号】:D922.284
【正文快照】: 在现实生活中,订立一份完整的保险合同通常需要投保、核保与承保三个步骤,三个步骤缺一不可。具体到保险代理人展业过程中,大部分的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为了提高签单量,往往会游说投保人在核保前预交一部分保费,而此时保险人并没有给投保人签发保单,即保险人还没有确定是否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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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92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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