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运营中的非典型用工问题及其规范
发布时间:2017-09-29 03:16
本文关键词:“专车”运营中的非典型用工问题及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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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国,互联网专车是个新生事物。在用工方面,有三种运营模式,呈现出用工性质模糊、主体无形、从属性弱化、劳动关系多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不固定等特点。由于缺乏法规调整,目前我国的互联网专车运营在用工方面存在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用工关系的性质难以认定、专车司机的劳动权益易受侵害、用工风险的责任承担不明确等问题。因此,我国应完善立法,明确互联网专车运营等领域的非典型劳动关系的劳动法属性,详细规范互联网专车运营中的用工性质、用工责任以及专车司机的劳动权益等,以解决其用工不规范问题,保障专车司机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专车的良性发展。
【作者单位】: 安徽师范大学;
【关键词】: 互联网专车 非典型用工 用工关系性质 用工风险责任
【分类号】:D922.5;D922.296
【正文快照】: 2015年1月7日,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在济南西站送客的陈超,被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客管中心”)的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因不服处罚决定,陈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市客管中心撤销处罚。因此案是针对专车的首例行政诉讼案,因而被,
本文编号:939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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